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起拍价:930286元 | 保证金:80,000 元 | |
评估价:1,328,98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王法官 | 联系电话:17604480125/0438-2290043 |
拍卖公告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6月1日10时至2018年6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court item.htm?user id=2605326501 。户名: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1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被执行人王旭所有的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南新凤凰住宅区B区5号楼B单元604号房。 该楼东侧为凤凰山居16号楼,西侧为6号楼,南侧为3号楼,北侧为11号楼(在建),该房屋开发商为三亚融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5号楼为11层电梯小高层,604号房在6层,建筑面积57.05平方米,钢混结构,住宅。地基基础稳定,主要承重构建完好,混凝土楼板、柱、梁;外墙为粉刷涂料,内墙和顶棚为刮白,地板砖,断桥铝窗、防盗门,楼内水、卫、电齐全。该房尚未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现列于他人名下,被查封。
起拍价:930286元(评估价格1328980元,23295元/平,面积57.05平方米,拍卖价格为评估70%),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拍人必须符合海南省的限购政策,按照海南省《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中规定,海南实施全域限购政策,购买人应仔细详读,因不符合条件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符合上述限购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一日前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竞买的,应于2018年5月30日16时前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止接受咨询、查阅评估报告,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对瑕疵问题责任自负。
七、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及车辆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欠费、罚款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车辆过户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物不能过户的责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6月1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江南支行,账号:2205 0167 3938 0000 0221-000213,行号:1052 4760 003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执行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执行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松原市价格认证中心松价证认【2017】114号价格认定结论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38-2290043 17604480125(王法官)
监督电话:0438-2290060
联系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2019号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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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卖须知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6月1日10时至2018年6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court item.htm?user id=2605326501 。户名: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符合海南省限购政策的【2018年23日【2018】琼房建102号文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5月30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6月10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江南支行,账号:2205 0167 3938 0000 0221-000213,行号:1052 4760 0038),并在2018年6月15日10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201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38-229006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38-229004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处置类住宅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海南省三亚市南新凤凰住宅区B区 5号楼B 单元604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7)吉07执62号 | |
房屋所有权证 | 无 | ||
土地使用权证 | 无 | ||
标的所有人 | 王旭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
土地性质 | |||
土地用途 | 住宅 | ||
租赁情况 | 无 | ||
过户情况 | 暂时无法办理,该房屋尚未办理预售登记备案 | ||
钥 匙 | 有 | ||
权利限制情况 | 1、 被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 ||
2、 无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57.05平方米 | |
公摊总面积 | xxx平方米(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如有多个请勿填写单个面积,如不涉及请无需填写 | ||
土地总面积 | xxx平方米(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如有多个请勿填写单个面积,如不涉及请无需填写 | ||
房产年龄 | x年(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 ||
装修情况 | 简单装修 | ||
房屋户型 | 1室1厅1卫 | ||
房屋楼层 | 6层 | ||
房屋朝向 | |||
周边配套 | 周边环境、配套、交通等。 | ||
其他介绍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1328980元 | |
费用总价 | xxx元(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此项为税费及物管等其他费用的总和 | ||
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 | ||
契税: | |||
印花税: | |||
交易费: | |||
测绘费: | |||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 |||
2、卖方税费 | |||
印花税: | |||
交易费: | |||
营业税: | |||
个人所得税: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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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2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海南省三亚市南新凤凰住宅区B区5号楼B单元604号楼房”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王凤宽,竞买号:S6238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930286元(玖拾叁万零贰佰捌拾陆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6-2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