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2000 |
起拍价:414200元 | 保证金:40,000 元 | |
评估价:414,2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浏阳市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17775737783/0731-82237783 |
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上述规定通知了部分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28日10时至2018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www.gpai.net/sf/court.do?id=240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浏阳大道018号创意•东方新天地012栋0601(权证号码为710013728、发证日期为2010年11月9日)。房屋用途为住宅;产权面积135.45平方米; 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总楼层为6层,标的位于第6层,楼梯房,南朝北朝向,层高约3米,户型为三室两厅; 国土证权证号码为浏国用(2010)第07080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为20.99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75年6月21日。产权来源为购买。建成时间2006年。
标的其他情况详见“标的物介绍”栏附件《价格评估报告》。标的评估价414200元。
起拍总价:414200元,保证金:4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特别提醒:该标的现状为空置,房主目前失联,内有家具电器等物品需要腾空,腾房交付周期较长,提请意向竞买人注意。
二、本次拍卖仅在公拍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公拍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公拍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四、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7775737783 何先生。
展示看样、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展示看样时间:自行前往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尾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账号:800125239611019),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和竞买标的。
在缴纳成交余款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到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环府路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湖南美仑【2017】房评字第CS06-136号评估报告,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需通过电脑客户端方可查看或下载评估报告。
执行法官:唐法官18817130908
详情咨询电话:17775737783、0731-82237783何先生
司法网拍辅助机构:长沙华熠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731-83609336黄法官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公拍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0-372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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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和竞买标的,账户如下:
户 名: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账 号:800125239611019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1-83609336黄法官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
执行法官:唐法官18817130908
司法网拍辅助机构:长沙华熠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
司
咨询电话:17775737783、0731-82237783何先生
公拍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0-372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浏阳大道018号创意•东方新天地012栋0601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6)湘0181执4447号 |
房屋产权证 | 710013728 | |
土地产权证 | 浏国用(2010)第07080号 | |
标的所有人 | 毛××。 | |
评估鉴定 基准日 | 2017年6月9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住宅 | |
是否已腾空 | 未腾空,需腾房,腾房周期较长 | |
租赁情况 | 无 | |
经营情况 | 无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本院查封 |
抵押 | 有,银行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总面积135.45平方米。 |
分摊总面积 | 20.99平方米。 | |
房产年龄 | 建成时间为2006年。 | |
维护和保养 | 以现状为准 | |
房屋楼层 | 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6层。 | |
周边配套 | 南临双拥东路,北临碧桂园路,东临浏阳大道,西临东沙路。周边有浏阳市体育馆、浏阳市政府、浏阳商会大厦等设施,附近有浏阳8路等多路公交站点。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414200元 |
税费负担情况 | 关于本标的物税费的负担,在本标的物《拍卖公告》上均已载明。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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