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起拍价:49500元 | 保证金:5,000 元 | |
评估价:66,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18516309290/021-55510091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9日10时至2018年10月12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沪BYJ866别克小型轿车(不带沪牌拍卖)
车辆停放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179弄内
评估价:66000元
起拍价: 4950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时至2018年10月12日10时(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看样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10时至11时。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咨询、预约登记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带沪牌,车牌除外)。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同时也须符合国务院及拍卖标的所在主管机关有关机动车相关规定及调控政策等。不符合资格、条件和规定参与竞买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不能过户等风险。
七、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9月28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18年10月26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十、拍卖标的特别告知:拍卖标的系涉沪客车额度,因尚未办理退牌手续,买受人应在付清拍卖成交余款后向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支付办证押金9万元(收款账户附后)。办证押金将在车辆退牌手续及证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不计息退回。
买受人应在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配合拍卖辅助机构办理车辆交接、退牌及证照变更登记手续(过户变更的车主名称应与买受人名称一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退牌费、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保险费、维修费、检测费、办证服务费、拖车费、停车费、补验车费、违章罚款、相关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EMS快递书面通知当事人,显示均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18年9月28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四、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五、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介绍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邯郸路支行
银行帐号:31001535500050001118
咨询电话:021-55510091 18516309290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5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1372254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6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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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9日10时起至2018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国务院及拍卖标的所在主管机关有关机动车相关规定及调控政策等,竞买人应自行比对。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或拍卖标的不符前述规定而造成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不利后果。
三、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沪BYJ866别克小型轿车(不带沪牌拍卖),详情见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以现状(不带沪牌,车牌除外)进行拍卖。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担保,包括瑕疵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自行了解车辆的违章、欠费、瑕疵等情况,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拍卖标的办证条件:不办转籍,只能办理上沪牌或沪C牌照,买受人可自行选择上沪牌或沪C牌照。
买受人如需上沪牌:沪籍人士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车辆额度证明单;非沪籍人士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在沪居住证、车辆额度证明单以外,另须提供临时居住地所辖的公安部门开具的纸质居住证明。
买受人如需上沪C牌照:沪籍人士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非沪籍人士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在沪居住证以外,另须提供临时居住地所辖的公安部门开具的纸质居住证明。上沪C牌照提供的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住址须为外环以外。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18年9月2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18年9月28日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本国自然人或法人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18年10月26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八、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与拍卖辅助机构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配合拍卖辅助机构办理完成车辆退牌及证照变更登记手续(过户变更的车主名称应与买受人名称一致)。买受人逾期未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买受人在提车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须以拖运车辆方式进行转移,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的违章罚款及记分、年检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拍卖标的存在保险费增加的情形,亦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应充分了解并承担过户办证周期较长的风险。
买受人在参拍前应自行咨询了解拍卖标的注册登记地主管机关有关车辆环保、排放标准、上牌、强制报废等政策规定及车辆情况,若因车辆注册登记地的政策规定或车辆信息与档案不符等原因,造成拍卖标的无法转移登记的风险及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九、如出现确非买受人过错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完成过户,买受人仅有权主张退回已交付的拍卖价款,无其他任何请求权(包括但不限于已支付的停车费、拖车费、保险费、维修费、检测费、办证服务费的费用补偿等其他权利)。买受人应在收到车辆主管机关不予办理过户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凭据,并应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前返还拍卖车辆至指定地点。买受人逾期未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或未于本院指定的期限前返还拍卖车辆至指定地点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还车退款权利。
十、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登记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二、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137225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5510091 18516309290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5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6日
拍卖标的:沪BYJ866别克小型轿车;
品牌型号:SGM7240GL;
发动机号:LE564050830;
车架号:LSGWT52X86S172741;
使用性质:非营运;
表显里程:不详;
年检有效期: 2017年8月;
启用日期:2006年8月;
不带沪牌拍卖;
不办转籍;
无车辆登记证、无行驶证、无购置证、有钥匙;
违章有(至少3个违章,罚款600元,扣6分);
有查封;
黑色;
排量:2384ML 125KW;
停车费:有(自2018年5月6日起,每月150元);
车辆停放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179弄内。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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