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模式:变卖 | 变卖期:60天 | |
竞价期:24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3000 |
变卖起始价:647864元 | 变卖预缴款:647,864 元 | 保证金: 120000元 |
评估价:1,156,9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樟树市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孙经理 | 联系电话:18979580742/0795-7352928 |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1月9日10时至2019年1月8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樟树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sf/court.do?id=1765 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江西省樟树市药都南大道166号(中国医药保健品交易中心,《中天豪苑》)1栋-6栋8层2-1-802号的公告,面积261.62㎡。评估总价:1156900元。起拍价:647864元,预缴款:647864元,保证金12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变卖的方式:
1、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的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工作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不得买受。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他人参与变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变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变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变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其余应交纳或补交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1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变卖,不参加变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变卖,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樟树市支行,账号:36050182035000000337)。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0795-7352928
咨询旺旺:樟树市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795- 735059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淦阳路13号
网址: http://www.gpai.net/sf/court.do?id=1765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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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变卖须知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1月9日10时至2019年1月8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樟树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sf/court.do?id=1765 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不得买受。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他人变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变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变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11月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的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樟树市支行,账号:36050182035000000337),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地址:樟树市淦阳路13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裁定书和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变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双方各自承担);其余应交纳或补交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结束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5-735059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95-7352928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十月九日
标的物介绍
拍品名称 | 江西省樟树市药都南大道166号(中国医药保健品交易中心,《中天豪苑》)1栋-6栋8层2-1-802号 | |
权力来源 | 抵押、法院查封 | |
权证情况 | 已办理相关权证 | |
拍品情况 | 地址 | 樟树市药都南大道166号(中国医药保健品交易中心,《中天豪苑》) |
产权证号 | 赣房权证樟房字第1-20132414号 | |
面积 | 261.62 ㎡ | |
权利限制情况 | 法院已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房屋坐落于江西省樟树市药都南大道166号(中国医药保健品交易中心,《中天豪苑》)1栋-6栋8层2-1-802号,用途为商务办公进行拍卖。建房年代2013年,装修状况为毛坯,房屋所有权证号:赣房权证樟房字第1-20132414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终止日期2050年01月31日。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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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1月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樟树市药都南大道166号(中国医药保健品交易中心)1栋-6栋8层2-1-802号”进行网络变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周素华,竞买号:K3729以最高应价竞得本变卖标的,变卖成交价为:人民币647864元(陆拾肆万柒仟捌佰陆拾肆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变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变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樟树市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变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12-23 13: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