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0 |
起拍价:6230000元 | 保证金:620,000 元 | |
评估价:8,890,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金先生朱女士 | 联系电话:17301760790/021-62989807/021-62988144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1日10时至2018年12月4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460弄59号601室房产(权证号:闵2005012941;建筑面积:177.64平方米;公寓),受理日期:2005年2月21日,竣工日期:1997年,总层数:7。土地宗地号:闵行区虹桥镇840街坊2/0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17019平方米。
评估价:889万元。
起拍价:623万元;保证金:62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12月1日10时至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8年12月25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若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2988144 62989807 17301760790 金先生 朱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728号;
举报监督电话:64120000-8533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7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7沪0112执8940号)
拍卖标的物 | 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460弄59号601室(建筑面积:177.64平方米)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刘某某1、范某某、刘某某2 | |
拍品情况 | 标的实际状况(使用、占用、租赁情况) | 2018.7.26查询时有人占用 |
户口情况 | 2018.7.26查询时无户口 | |
权利限制及其他瑕疵情况 | 1、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17-9-8至2020-9-8) 2、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债权数额:3150000元;债务履行期限:2015-1-16至2020-1-16) 3、抵押权人:周某某、万某某、景某某、林某某、张某、王某某、于某某、骆某某(债权数额:3900000元;债务履行期限:2017-8-15至2018-2-14)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2、土地权属状况:
3、四至情况:
4、交通状况:
5、外部配套设施:
6、住宅聚集度:
7、特别说明: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