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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育绿路288号1-18幢
提醒 已结束 撤拍

起拍价:1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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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701825161/021-6585770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0
起拍价:110000000 保证金:11,000,000 元
评估价:147,52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闵小姐、朱小姐 联系电话:13701825161/021-6585770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将2018年12月25日10时至2018年12月28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育绿路288号【权证号:嘉2009031652;证载18幢房屋类型均为工厂,所有权来源均为新建,建筑面积合计:25433.74平方米(其中1幢建筑面积:39.31平方米;2幢建筑面积:1619.83平方米;3幢建筑面积:568.93平方米;4幢至9幢建筑面积均为:1852.83平方米; 10幢建筑面积:814.46平方米;11幢建筑面积:1898.16平方米;12幢建筑面积:57.96平方米;13幢建筑面积:91.86平方米;14幢至18幢建筑面积均为:1845.25平方米)】;受理日期:2009115日。土地宗地号:嘉定区马陆镇3街坊19丘;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规划用途:工业;使用期限:20061231日至20561230日止;共用面积:63709平方米;总面积:63709平方米。

评估价:14752万元

起拍价:11000万元;保证金:11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12月25日10时至1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1月16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2月1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主辅助)

咨询电话:021-65857708  400-021-6899 闵小姐 朱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丹徒路3774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392291 张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08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63244208 巩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3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54010871 徐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1255号;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021-63875555 濮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1001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捷利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2182262 谢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3271号楼1201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 徐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3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1681155 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200号甲

拍卖辅助机构: 上海驰翰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503828 陆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4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616999 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190号五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5070008  蒋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电力科技园407

举报监督电话:021-69531969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01811月2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5日10时至1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育绿路288号【权证号:嘉2009031652;证载18幢房屋类型均为工厂,所有权来源均为新建,建筑面积合计:25433.74平方米(其中1幢建筑面积:39.31平方米;2幢建筑面积:1619.83平方米;3幢建筑面积:568.93平方米;4幢至9幢建筑面积均为:1852.83平方米; 10幢建筑面积:814.46平方米;11幢建筑面积:1898.16平方米;12幢建筑面积:57.96平方米;13幢建筑面积:91.86平方米;14幢至18幢建筑面积均为:1845.25平方米)】;受理日期:2009年11月5日。土地宗地号:嘉定区马陆镇3街坊19丘;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规划用途:工业;使用期限:2006年12月31日至2056年12月30日止;共用面积:63709平方米;总面积:63709平方米。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根据拍卖辅助机构现场勘查的结果与上海同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该标的的平面图相比对:该标的建筑物多为厂房、办公、宿舍及相关配套用房,并有证外建筑物存在。由于客观原因及条件限制,部分房屋未能入户勘查了解室内房屋结构、房型布局等相关情况,由竞买人自行通过相关合法途径了解。本次拍卖按该标的的现状拍卖(包括瑕疵),含所在地块红线内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及红线外土地基础设施完备程度达到“五通”相关开发费用,已含厂区内道路、绿化及场地等室外工程配套费用,含室内装修(普通厂房标准装修),不含厂区内相关机器设备及配电设备价值,不包含厂区内证外部分的建筑物价值。如有违法、违章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将本标的物恢复至原合法设计状态,所涉及的一切手续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2、由于种种原因,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沿街砌墙封闭了该标的的出入口,仅留有一扇小门,钥匙由其保管。截止至2018年8月16日该标的内目前呈停产、空置状态。拍卖成交后,本院对拍卖标的的交付仅以法律文书的交付作为交付标准,由买受人自行按合法途径办理该标的的现场交接、实际使用及进户、清退等事项,相关手续及费用自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和辅助机构无关。

3、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敬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4、如有拍卖人已知的和未知的原应交、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维修基金、水、电、煤、通讯、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设备费、管线费、扩容费、拆修费等)。

5、特别提醒:该标的原权利人为企业,营改增后关于本拍卖标的的增值发票的开具及发票种类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该标的原权利人为企业,据拍卖辅助机构从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截止至2018年 10月23日):该标的的权利人纳税人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有未申报及欠税信息。该企业如有除已公示的欠税外,税务部门认定的其它欠税(包括但不限于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费等),则由买受人自行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承担解决。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可能买受人所要承担的税费较高;如需要重置评估,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手续也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参与竞拍前须先去该标的的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该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

7、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法院和辅助机构未知的其他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8该标的内已有工商注册,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该标的内已有的工商注册迁移等事项,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9、竞买人须符合嘉定区四大产业集群及符合马陆镇产业导向的企业及项目等规定,因此,竞买人参与本拍卖标的竞拍前,须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仔细和全面地咨询了解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政策导向、产业定位、税收、投资强度、土地出产率及环保要求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具体有关产业导向等事宜,请竞买人咨询马陆镇产业发展中心高杰主任,联系电话:13601884951。

10、根据《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若后续涉及土地流转,需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负责”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按阶段监管落实”的原则,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前,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组织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并向环保部门申请。经认定存在污染并且需要治理修复的,应承担土壤环境修复的责任和费用,治理修复达到环保要求。同时新项目引进需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据辅助机构现场勘查:该厂区内有标注“油库”的建筑物存在。竞买人须于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相关环保等部门咨询了解该标的的土壤情况、环保要求及规定等。如该标的存在土壤污染等情况,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治理修复费用、处罚、手续的办理等。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拍卖按该标的的现状拍卖(包括瑕疵),含所在地块红线内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及红线外土地基础设施完备程度达到“五通”相关开发费用,已含厂区内道路、绿化及场地等室外工程配套费用,含室内装修(普通厂房标准装修),不含厂区内相关机器设备及配电设备价值,不包含厂区内证外部分的建筑物价值。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如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拍的,须在2018年12月19日前向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辅助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出示有效委托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8年12月19日前通过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过程中,行权方式如下:
优先购买权人在标的物整个竞价过程中进行行权。

优先购买权人的顺位经由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标的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 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 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19年1月16日16:00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 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过户登记手续不及时自行办理的,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 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6953196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主辅助)

咨询电话:021-65857708  400-021-6899 闵小姐 朱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丹徒路3774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392291 张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08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63244208 巩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3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54010871 徐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1255号;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021-63875555 濮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1001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捷利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2182262 谢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3271号楼1201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 徐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3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1681155 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200号甲

拍卖辅助机构: 上海驰翰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503828 陆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4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616999 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190号五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5070008  蒋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电力科技园407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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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7沪0114执5752号)
拍品名称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育绿路288号【权证号:嘉2009031652;证载18幢房屋类型均为工厂,所有权来源均为新建,建筑面积合计:25433.74平方米(其中1幢建筑面积:39.31平方米;2幢建筑面积:1619.83平方米;3幢建筑面积:568.93平方米;4幢至9幢建筑面积均为:1852.83平方米; 10幢建筑面积:814.46平方米;11幢建筑面积:1898.16平方米;12幢建筑面积:57.96平方米;13幢建筑面积:91.86平方米;14幢至18幢建筑面积均为:1845.25平方米)】;受理日期:2009年11月5日。土地宗地号:嘉定区马陆镇3街坊19丘;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规划用途:工业;使用期限:2006年12月31日至2056年12月30日止;共用面积:63709平方米;总面积:63709平方米。 
权利来源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上海**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租赁情况目前呈停产、空置状态
钥匙
注册情况有工商注册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育绿路288号:
1、被浙江省海盐银行正式查封;
2、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3、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4、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5、被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6、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7、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8、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9、被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10、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11、被上海海事法院轮候查封;
12、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13、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14、被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15、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最高债权限额:4000万元;
16、抵押权人:华一银行上海新天地支行,最高债权限额:4000万元;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  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育绿路288号:
权证号:嘉2009031652;证载18幢房屋类型均为工厂,所有权来源均为新建,建筑面积合计:25433.74平方米
1幢建筑面积:39.31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1999年;
2幢建筑面积:1619.83平方米;层数:2;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1999年;
3幢建筑面积:568.93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1999年;
4幢建筑面积:1852.83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1999年;
5幢建筑面积:1852.83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1999年;
6幢建筑面积:1852.83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1999年;
7幢建筑面积:1852.83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1999年;
8幢建筑面积:1852.83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1999年;
9幢建筑面积:1852.83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1999年;
10幢建筑面积:814.46平方米;层数:2;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1999年;
11幢建筑面积:1898.16平方米;层数:2;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1999年;
12幢建筑面积:57.96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1999年;
13幢建筑面积:91.86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1999年;
14幢建筑面积:1845.25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2002年;
15幢建筑面积:1845.25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2002年;
16幢建筑面积:1845.25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2002年;
17幢建筑面积:1845.25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2002年;
18幢建筑面积:1845.25平方米;层数:1;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2002年;
 
2、土地权属状况: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育绿路288号:
土地宗地号:嘉定区马陆镇3街坊19丘;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规划用途:工业;使用期限:2006年12月31日至2056年12月30日止;共用面积:63709平方米;总面积:63709平方米;
 
3、四至情况:
东临河道,南临育绿路,西近嘉新公路,北近丰功路,位于外环外。
 
4、公共交通:
周边公交线路分布不多,交通便捷度一般。
 
5、公共服务设施:
周边以工业用地为主,周边聚集众多工业企业,产业聚集度较高。
 
 
6、特别说明:
(1)根据拍卖辅助机构现场勘查的结果与上海同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该标的的平面图相比对:该标的建筑物多为厂房、办公、宿舍及相关配套用房,并有证外建筑物存在。由于客观原因及条件限制,部分房屋未能入户勘查了解室内房屋结构、房型布局等相关情况,由竞买人自行通过相关合法途径了解。本次拍卖按该标的的现状拍卖(包括瑕疵),含所在地块红线内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及红线外土地基础设施完备程度达到“五通”相关开发费用,已含厂区内道路、绿化及场地等室外工程配套费用,含室内装修(普通厂房标准装修),不含厂区内相关机器设备及配电设备价值,不包含厂区内证外部分的建筑物价值。如有违法、违章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将本标的物恢复至原合法设计状态,所涉及的一切手续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2)由于种种原因,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沿街砌墙封闭了该标的的出入口,仅留有一扇小门,钥匙由其保管。截止至2018年8月16日该标的内目前呈停产、空置状态。拍卖成交后,本院对拍卖标的的交付仅以法律文书的交付作为交付标准,由买受人自行按合法途径办理该标的的现场交接、实际使用及进户、清退等事项,相关手续及费用自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和辅助机构无关。
(3)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敬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4)如有拍卖人已知的和未知的原应交、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维修基金、水、电、煤、通讯、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设备费、管线费、扩容费、拆修费等)。
(5)特别提醒:该标的原权利人为企业,营改增后关于本拍卖标的的增值发票的开具及发票种类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该标的原权利人为企业,据拍卖辅助机构从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截止至2018年 10月23日):该标的的权利人纳税人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有未申报及欠税信息。该企业如有除已公示的欠税外,税务部门认定的其它欠税(包括但不限于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费等),则由买受人自行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承担解决。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可能买受人所要承担的税费较高;如需要重置评估,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手续也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参与竞拍前须先去该标的的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该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
(7)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法院和辅助机构未知的其他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8)该标的内已有工商注册,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该标的内已有的工商注册迁移等事项,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9)竞买人须符合嘉定区四大产业集群及符合马陆镇产业导向的企业及项目等规定,因此,竞买人参与本拍卖标的竞拍前,须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仔细和全面地咨询了解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政策导向、产业定位、税收、投资强度、土地出产率及环保要求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具体有关产业导向等事宜,请竞买人咨询马陆镇产业发展中心高杰主任,联系电话:13601884951。
(10)根据《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若后续涉及土地流转,需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负责”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按阶段监管落实”的原则,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前,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组织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并向环保部门申请。经认定存在污染并且需要治理修复的,应承担土壤环境修复的责任和费用,治理修复达到环保要求。同时新项目引进需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据辅助机构现场勘查:该厂区内有标注“油库”的建筑物存在。竞买人须于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相关环保等部门咨询了解该标的的土壤情况、环保要求及规定等。如该标的存在土壤污染等情况,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治理修复费用、处罚、手续的办理等。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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