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0 |
起拍价:2800000元 | 保证金:280,000 元 | |
评估价:1,807,950.39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邬亦勇 | 联系电话:13002168517/61702355 |
竞买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4日10时至2018年12月27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金海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20%的股权
评估价:-1,807,950.39元
起拍价:280万元;保证金:2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12月24日10时至2018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相应(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查看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1月8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自行至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2月1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快递方式书面通过各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已收到通知,被执行人未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1-61702355 许先生、邬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9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02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1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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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4日10时至2018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金海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20%的股权。
四、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9年1月8日16:0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五、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8年12月1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豪拍卖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过程中的行权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普通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先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如果竞拍过程中优先购买权人未出价,则视为其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视为完全接受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所载明的条款,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自行至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买受人和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本标的买受人须承担与其所占有的股权份额相对应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已知的和隐藏的各项债权债务)。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拍卖标的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的最终结果。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16年12月31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相关数据摘自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申威咨报字[2017]第F0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三、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02。
十七、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豪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9楼
咨询电话:021-617023545 许先生 邬先生
2018年11月11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6)沪0115执恢650号
拍品名称 | 上海金海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20%的股权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郑**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封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拍品介绍
上海金海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20%的股权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上海金海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上川公路5631号
法定代表人:肖*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学生、教师公寓的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21日
经营期限:2001年06月21日至2031年06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03383052H
2、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郑** | 400万元 | 20% | 货币 | 2010.8 |
肖* | 300万元 | 80% | 2011.10 | |
300万元 | 2012.5 | |||
200万元 | 2017.3 | |||
400万元 | 2017.10 | |||
400万元 | 2018.1 |
3、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及状况
(1)近三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元
项目 | 2013/12/31 | 2014/12/31 | 2015/12/31 | 2016/12/31 |
货币资金 | 2,663,994.96 | 5,376,349.15 | 6,257,560.90 | 503,623.47 |
应收账款 | 725,097.27 | 3,080.62 | 242,925.62 | 133,750.92 |
其他应收款 | 3,295,727.00 | 6,503,734.40 | 9,940,006.34 | 201,482,038.53 |
流动资产合计 | 6,684,819.23 | 11,883,164.17 | 16,440,492.86 | 202,119,412.92 |
固定资产净值 | 42,993,790.62 | 39,923,757.60 | 36,777,834.10 | 33,695,529.06 |
资产总计 | 49,678,609.85 | 51,806,921.77 | 53,218,326.96 | 235,814,941.98 |
应交税费 | 22,228.28 | 8,070.78 | 112,086.64 | -34,839.00 |
其他应付款 | 30,730,939.86 | 29,125,909.86 | 29,290,909.86 | 37,881,706.86 |
其他流动负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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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3,134,800.09 |
流动负债合计 | 30,753,168*14 | 29,133,980.64 | 29,402,996.50 | 860,981,667.95 |
负债合计 | 30,753,168.14 | 29,133,980.64 | 29,402,996.50 | 860,981,667.95 |
股东权益合计 | 18,925,441.71 | 22,672,941.13 | 23,815,330.46 | -625,166,725.97 |
(2)近三年又一期经营成果
金额单位:元
项目 | 2013年度 | 2014年度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12,681,460.03 | 11,727,871.75 | 11,004,327.32 | 9,064,948.60 |
圭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 | 678,170.09 | 633,163.20 | 588,731.52 | 138,910.50 |
管理费用 | 12,013,103.48 | 8,399,885.31 | 8,337,923.60 | 657,360,689.67 |
财务费用 | -21,796.17 | -13,874.54 | -3,163.70 | 290.31 |
营业利润 | 11,982.63 | 2,708,697.78 | 2,080,835.90 | -648,434,941.88 |
营业外收入 |
| 1,043,36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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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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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73.96 |
利润总额 | 11,982.63 | 3,752,064.29 | 2,080,835.90 | -648,438,615.84 |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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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833.88 |
净利润 | 11,982.63 | 3,752,064.29 | 2,080,835.90 | -648,461,449.72 |
上述2013年、2014年、2015年数据摘自被评估咨询单位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6年的数据摘自上海明宇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明宇(2017)会字第0340号)。
4、特殊说明:
(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买受人须自行至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买受人和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和费用)。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股权(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标的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的最终结果。以评估基准日的时间(2016年12月31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5)该标的有优先购买权人。
(6)相关数据摘自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申威咨报字(2017)第F0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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