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644000元 | 保证金:60,000 元 | |
评估价:805,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吴法官 | 联系电话:0554-2173882 |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瑕疵情况等)、了解竞买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将于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河新城三期37栋1203室房屋。(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80.5万元,起拍价:64.4万元,
保证金:60000 元,增加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三日前经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价开始后或拍卖成交后递交委托材料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递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若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日前与本院联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过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南龙湖支行
账号:186050102100007478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及其他拍卖材料。
本院联系人:吴法官
本院咨询电话:0554-2173882
本院监督电话:0554-2173879
本院联系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北路(淮河新城对面)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法官咨询。
此公告在“公拍网”上发布。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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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
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拍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按公拍网网络平台提示以实名向公拍网平台支付系统交纳竞买公告所确定的保证金报名,公拍网平台支付系统会冻结该笔款项。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公拍网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公拍网平台将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起拍前三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已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按增价幅度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拍卖成交的,由公拍网平台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由公拍网平台支付系统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价款,剩余价款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公拍网平台支付系统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由公拍网平台支付系统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领取成交裁定书、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公拍网平台客服;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0554-2173882(对标的物咨询及看样请联系公告上的电话)
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已在拍卖公告和标的物介绍里说明,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品名称 |
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河新城三期37栋1203室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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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2018)皖0403执1256号司法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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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13038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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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本案被执行人王长云、姚梦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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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建筑 面积 |
140.8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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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总层数 |
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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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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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配套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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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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