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7160 |
起拍价:716688元 | 保证金:71,600 元 | |
评估价:1,137,6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横峰县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熊法官 | 联系电话:13576489706 |
横峰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 58号1幢4-602房地产 公 告 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月17日上午10时至2019年1月18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在横峰县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sf/court.do?id=1780 户名:横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1幢4-602的房地产【房产证号: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3078699号,土地使用权证号:饶市信国用(2011)第129号】。 房屋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89.60平方米,总层数/所在层数:12/6层,用途:住宅。所有权人:杨威。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1幢4-602房产。抵押情况:已抵押,抵押权人:罗强。租赁情况:有。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标的物: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1幢4-602的房地产评估价:1 137 600元,拍卖起拍价:716 688元,保证金:71 600元,增价幅度:7 160元。 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上述价格不含买卖双方税收及相关费用。 需披露事宜: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提醒意向竟买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房屋租赁、标的物移交等方面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判断处理。实际面积、四至以房产规划部门登记为准买受人自行分割。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有效后再到公拍网报名参拍。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在线支付,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有效后再到公拍网报名参拍。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在线支付,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帐号,可委托代理竞买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向横峰县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有效后再到公拍网报名参拍。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在线支付,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竞买人一同到横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竞买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特别提醒: 1、此次拍卖以房屋现有使用情况进行拍卖,一旦买受后买受人须接受目前使用现状,并自行处理该房屋的后续使用。2、该房产物业费、水电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缴纳情况不详。(准确欠费金额竞买人应再行向物管部门咨询确认)。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 九、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月7日[拍卖前十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二、【不同拍卖平台不一样的支付方式】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须将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2019年1月28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横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横峰县支行(行号:102433612166) ;银行帐号:9558831512000057379 【不同平台不同支付方式】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不同平台不同的方式】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二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13576489706(熊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793-5503561 联系地址:横峰县人民法院 横峰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竞买须知 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定于拍卖时间从2019年1月17日上午10时至2019年1月18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sf/court.do?id=1780,户名:横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横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横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二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平台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1幢4-602的房地产保证金71 6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不同平台不同方式】(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方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月28日 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快捷支付名称网上支付,并在2019年1月21日前(本人凭付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横峰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横峰县岑阳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横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横峰县支行;银行帐号:9558831512000057379 【不同平台不同方式】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3-55035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576489706(熊法官) 横峰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房屋财产调查表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位于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1幢4-602房地产【房产证号: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3078699号,土地使用权证号:饶市信国用(2011)第129号】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7)赣1125执恢108号执行裁定书 | |
房屋产权证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3078699号 | ||
登记时间 | 2012年7月24日 | ||
土地产权证 | 饶市信国用(2011)第129号 | ||
登记时间 | 2011年 | ||
标的所有人 | 杨威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18年4月13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
土地性质 | |||
土地用途 | 住宅 | ||
是否已腾空 | 否 | ||
租赁情况 | 有 | ||
经营情况 | 有 | ||
钥 匙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房产证及他项权证复印件;3、不动产查询。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189.60平方米 | |
土地总面积 | 13.18平方米 | ||
房产年龄 | |||
房屋户型 | |||
房屋楼层 | 总层数/所在层数:12/6层 | ||
房屋朝向 | |||
周边配套 | |||
其他介绍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1 137 600元 |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
横峰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1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1幢4-602”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林峰,竞买号:R1046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716688元(柒拾壹万陆仟陆佰捌拾捌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横峰县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1-18 10: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