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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城市中心花园1、2栋及商场中房号1A112房产(不交吉,已打通)
提醒 已结束 撤拍

起拍价:18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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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20-83006500/020-83006474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
起拍价:180460 保证金:18,046 元
评估价:257,8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020-83006500/020-83006474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第一次)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21510时至2019216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城市中心花园12栋及商场中房号为1A112号的房产一套(不交吉),建筑面积:10.28平方米。

   备注1上述房产不交吉;

   备注2:上述房产已与相邻物业打通出租作“时空网咖”经营使用,因“时空网咖”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相关材料,租赁情况不详;

   备注3:因上述房产已被打通(具体位置详见平面图),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备注4:该房产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业”,为商场内铺,不临街。

注意:本拍品按现状拍卖,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起拍价:180460元,保证金:18046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的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咨询:王小姐 020-83006368 、张法官020-83006500、曹助理020-83006474

预约看样登记:王小姐 020-83006368 

预约时间为集中看样前一天的工作时间内预约看样登记。

集中看样时间:201921日下午3时,集中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如水电不通、消防存在隐患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3.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六、特别提醒:房产内如有家具、生活用品等物品的,由买受人自行向房产原所有权人交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20-83006459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13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5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21510时至2019216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联系人:执行局张法官,联系电话:020-83006500 83006474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账户:4400147100105300019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黄埔支行)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8)粤01125979

付款后请将缴款凭证拍照发送至邮箱:zhang83006500@163.com,提交时注明案件案号、经办法官、缴款人及联系电话。

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九、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64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咨询电话:张法官020-830065008300647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19115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同诚评字(2018B)12QC第015号)

评估机构 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拍品名称 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城市中心花园1、2栋及商场1A112(不交吉)的房屋一套



状 土地性质 国有 土地用途 商住混合 房屋性质 商品房 规划用途 商业
 租赁情况 不交吉 钥匙 无
 欠费 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查询核实并承担
 特殊
说明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拍品介绍

(一)标的介绍
    拍卖标的: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城市中心花园1、2栋及商场1A112(不交吉)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0.28平方米,上述房产不交吉,土地使用年限70年,至2070年7月17日止。

      备注1上述房产不交吉;

  备注2:上述房产已与相邻物业打通出租作“时空网咖”经营使用,因“时空网咖”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相关材料,租赁情况不详;

  备注3:因上述房产已被打通(具体位置详见平面图),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备注4:该房产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业”,为商场内铺,不临街。

(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
2、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3、税费负担情况: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的水、电、气、管理费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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