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9000 |
起拍价:1875000元 | 保证金:190,000 元 | |
评估价:2,672,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有 | |
联系人:上海莘闵拍卖行有限公司(张先生) | 联系电话:13761596259/021-64129379 |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18日10时至2019年4月21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海通新村5幢14号401室(房地产权证号:南汇2002004205),按现状带租约拍卖,建筑面积:87.99平方米,房屋类型:新工房2,所有权来源:买卖,登记日期:2002年6月25日,土地宗地号:南汇区康桥镇梓潼村3/4丘,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权属性质:国有。
起拍价:187.5万元;保证金:19万元;增价幅度:9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9年4月18日10时至2019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5月6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支付。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4月1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19年4月12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莘闵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4129379 13761596259 张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239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432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2日
顺位 | 姓名 |
---|---|
优 | 张明鹤 |
竞买须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18日10时至2019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海通新村5幢14号401室(房地产权证号:南汇2002004205),按现状带租约拍卖,建筑面积:87.99平方米。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该标的按现状带租约拍卖,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据《房屋租赁合同》内记载:拍卖标的租赁期自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租金为2800元/月,支付方式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押金为2800元。竞买人须在拍卖开始前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的租赁情况以及相关租赁条款。拍卖成交后,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的交付仅以法律文书的交付作为交付标志,买受人需自行与现承租人按相关规定办理该标的的交接、房屋租赁关系的变更、分割、协商解决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如有)数额、收取等事宜,相关手续及费用自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2. 据拍卖辅助机构向拍卖标的所属管理部门了解,由于该标的暂时无物业管理,因此该标的无物业管理费欠费信息,拍卖标的截止至2019年2月28日,水费无欠费,电费欠费132.1元,天然气费欠费不明(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空调能耗费、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欠费以及全部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 经向标的房地产所属公安机关查询,截止至2019年2月28日,标的房地产内无户口登记。
4. 拍卖标的不包括房产内所有可移动物。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9年5月6日16:00前由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9年4月12日前通过上海莘闵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19年5月6日16:00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支付。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43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莘闵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4129379 13761596259 张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239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2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8)沪01执748号
拍品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海通新村5幢14号401室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纪某某;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有 |
占用情况 | 有 | |
钥匙 | 无 | |
户口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限制人: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2.抵押权人:王某某; | |
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海通新村5幢14号401室(房地产权证号:南汇2002004205),建筑面积:87.99平方米,房屋类型:新工房2,所有权来源:买卖,登记日期:2002年6月25日, 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1994年。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坐落:南汇区康桥镇梓潼村3/4丘,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权属性质:国有。 3、四至情况: 东近康沈路,南临梓康路,西临沪南公路,北临河道。 4、公共交通情况: 周边主要公共交通有:624路、975路、922路、龙大专线、639路、周康3路等。 5、周边公共设施情况: 该标的基础设施条件完备,周边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 6、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由法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浦东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2)据拍卖辅助机构向拍卖标的所属管理部门了解,由于该标的暂时无物业管理,因此该标的无物业管理费欠费信息,拍卖标的截止至2019年2月28日,水费无欠费,电费欠费132.1元,天然气费欠费不明(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空调能耗费、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欠费以及全部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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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1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海通新村5幢14号401室”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尹益红,竞买号:U9504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955000元(贰佰玖拾伍万伍仟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4-21 11: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