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起拍价:74000元 | 保证金:10,000 元 | |
评估价:105,1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方先生) | 联系电话:13482857482/021-63857666 |
拍卖公告
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6日10时至2019年5月9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升降机零部件等一批
评估价:105100元
起拍价:74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9年5月6日10时至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5月23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5月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870555 濮小姐 、021-63857666方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歌斐中心)10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26078989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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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6日10时至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设备物资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升降机零部件等一批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该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现露天存放在上海宝山区友谊路1050号内。
2、本次拍卖清单仅供参考,以标的物移交时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可能均存在缺损情况,法院和辅助机构无法提供该批标的的任何相关证书及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配件、附件、技术资料、证书等缺失),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能否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批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品质、质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以现场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并看清现状,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评估值(元) |
1 | 升降机镀锌标准节 | 节 | 70 | 35000 | |
2 | 升降机吊笼 | 只 | 8 | 20000 | |
3 | 升降机样机 | SC200/200v | 台 | 1 | 15000 |
4 | 升降机标准节 | 800、650 | 节 | 40 | 16000 |
5 | 升降机围栏 | 800、650 | 套 | 8 | 1600 |
6 | 升降机附墙 | 800、650 | 道 | 50 | 17500 |
合计 | 177 | 105100 | |||
以上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数量以实际提货时为准。 现露天存放于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050号内。 |
3、提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管、仓储、运输,相关保险等费用,因使用标的物存放地的水、电等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与现场管理方结算。提货时的搬运、起重、拆卸、包装、运输、过磅以及跨境出市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接到法院和辅助机构通知方能进入标的物现场提货,所竞得的标的物的数量、品质等以移交当日的现场现状移交为准,因该标的不处于法院实际控制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如该物资出现提货时与看样时不一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灭失、遭受意外毁坏、非法占用、自然损毁等),相应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出现上述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买受人接到本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提清全部拍卖标的物,若逾期未提,超时期间的仓储费及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接到本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提清全部拍卖标的物,若逾期未提,超时期间的仓储费及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5、买受人须接到法院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清全部拍品。如逾期未提取完毕的,即表明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同意法院另行处理。买受人自行解决各类所需工具,拍卖标的物的起重、包装、搬运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自行解决提货出场的清障等事宜,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拆除搬运时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持特种设备拆装资质证书上岗操作,不得损坏与标的无关物品,并保持存放地内部完整,同时必需购买相关安全保险。禁止买受人在厂区内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提货搬运全过程中, 因拆卸、装运等原因所造成的标的物的损坏及缺失等一切损失及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事故或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以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拆卸机器设备时不能损坏厂房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屋顶、墙面、地坪、门窗及原有设施)。如由于拆卸原因造成厂房结构损坏的,买受人须恢复原样并承担赔偿责任。
6、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提货时现状为准。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提或未提清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所有权或处置权,已支付的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缺损、瑕疵情况,权利属性与使用现状包含但不限于配件、附件、技术资料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数量以提货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标的物的显性瑕疵、隐性瑕疵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9年5月23日前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9年5月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和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款或未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进行拆除和运输,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相关的管理等费用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拆除和货运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2607898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870555濮小姐 63857666方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歌斐中心)1001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日
标的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 升降机零部件等一批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上海宝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拍品现状 | 使用情况 | 按现状拍卖 |
存放情况 | 宝山区友谊路1050号内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 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查封 2、 标的物见附件清单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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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9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升降机零部件等一批”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林晓慧,竞买号:T3495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36000元(壹拾叁万陆仟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5-9 1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