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起拍价:1421823元 | 保证金:100,000 元 | |
评估价:1,421,823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唐先生 | 联系电话:18999907853 |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11时至2019年6月27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红光山18号观山区居居住小区5号楼2单元1601室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乌房预许字2013000686号,建筑面积137.3平方米。
评估价:1421823元,起拍价:1421823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自2019年5月22日11时起至2019年6月26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时间2019年6月24日,联系电话:1899990785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及欠费
等,按照相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联系人:何法官
咨询电话:0991-4687663
看样联系电话:18999907853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22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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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18新01执581号)
拍品名称 | 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红光山18号观山区居居住小区5号楼2单元1601室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乌房预许字2013000686号,建筑面积137.3平方米。 | |
权证情况 | 1、(2018)新01执581号执行裁定书; 2、抵押权人:新疆天恒基典当有限公司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新疆福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 |
居住情况 | 空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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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及瑕疵情况 | 1、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2、该小区均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 3、建筑面积暂以《抵押物清单》所载面积为准。 | |
成交后提 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权属状况: 新疆福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红光山18号观山区居居住小区5号楼2单元1601室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乌房预许字2013000686号,建筑面积137.3平方米。 2、标的物详情: 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红光山18号观山区居居住小区5号楼2单元1601室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乌房预许字2013000686号,建筑面积137.3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南北朝向,室内户型格局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竣工日期为2014年。该楼地下两层、地上十六层,共三个单元,对讲单元门,每个单元两部电梯、一条消防通道,为防盗门入室,室内水泥地面、墙面、顶面刷白,室内自来水、排水、通讯、电、天然气、地暖(壁挂炉)等基础设施完备。 3、标的四至: 东至会展大道,南至华域龙湾藏龙别墅区,西至北新华域龙湾D区,北至在建工程。 4、交通状况: 标的物位于米东区红光山18号,紧邻国际会展中心和国际金融城,与红光山旅游风景区一墙之隔,周围有华域龙湾等住宅小区,并有乌鲁木齐市第八十四中学、新疆五建医院、农业银行;交通便捷、四通八达,毗邻河滩快速路,规划中地铁4号线、7号线纵横贯穿, 目前有BRT6号线、508号、3401号在小区近处设站点。 5、特殊说明: (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3)所有欠费及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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