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000 |
起拍价:200000000元 | 保证金:20,000,000 元 | |
评估价:332,000,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杨先生) | 联系电话:13916352131/021-63392120/021-63392283 |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19日10时至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0004街坊12/8丘在建工程项目(含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拍卖标的建筑面积约为73931.04平方米【测绘面积17-20幢、22-27幢约为69897.94平方米,规划面积地下车库人防(2#地下室)约为4033.1平方米】,其中约21225.20平方米已办理预告登记(预购房屋及抵押)(23幢约为6811.38平方米,24幢约为4399.68平方米,25幢约为4399.68平方米,26幢约为2801.40平方米,27幢约为2813.0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特种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56905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宗地号:金山区亭林镇4街坊12/8丘,土地使用期限:2006年5月30日至2046年5月29日止。
拍卖标的与15号楼共用金山区亭林镇4街坊12/8丘地块,相应的土地面积未作分割,地下车库(2#地下室)与西区共用进出口。拍卖标的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目前处于停工状态,维护保养及完损状况一般,按现状进行拍卖。
评估价:33200万元
起拍价:20000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9年8月19日10时至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9月23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在建项目的交易登记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工程开发商、被执行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登记费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政府相关规定由出让方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标的如有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费、公用事业费及滞纳金、水费、电费、排污费、燃气费、通讯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设有本市多家法院的多项查封,故需等待法院按司法程序解除所有限制、完成相关纳税事宜后才能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过户手续。买受人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后,自行办理标的交接、变更登记及产权过户等全部事项,若拍卖标的交接受阻,可请求法院予以解决。
拍卖标的有部分已办理预告登记(预购房屋及抵押),买受人承继原开发商的权利与义务,自行与预购人办理预购房屋的后期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8月1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392120 王小姐,021-6339228313916352131杨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0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62751200-432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7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竞买须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19日10时至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0004街坊12/8丘在建工程项目(含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拍卖标的建筑面积约为73931.04平方米【测绘面积17-20幢、22-27幢约为69897.94平方米,规划面积地下车库人防(2#地下室)约为4033.1平方米】,其中约21225.20平方米已办理预告登记(预购房屋及抵押)(23幢约为6811.38平方米,24幢约为4399.68平方米,25幢约为4399.68平方米,26幢约为2801.40平方米,27幢约为2813.0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特种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56905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宗地号:金山区亭林镇4街坊12/8丘,土地使用期限:2006年5月30日至2046年5月29日止。
2、拍卖标的与15号楼共用金山区亭林镇4街坊12/8丘地块,相应的土地面积未作分割,地下车库(2#地下室)与西区共用进出口。拍卖标的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目前处于停工状态,维护保养及完损状况一般,以现状进行拍卖。
3、拍卖标的已取得的相关证件如下表:
名称 | 编号 |
《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沪金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132号 沪金房地(2006)出让合同补字第6号 |
《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 沪房地金字(2013)第01543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沪金地(2006)16060713E0121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沪金建(2011)FA31011620111641号 沪金建(2011)FA310116201120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0701JS0007D01、310116200704041601 |
《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 | 房?金测?15?1019 |
根据拍卖标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主要内容如下:
宗地坐落:亭林镇大亭公路以北、规划东路以西、规划西路以东地块;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支六路,南至规划支五路,西至佘山岛路,北至侯家镇河绿带;
土地用途:商业;
出让宗地面积:110238.3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4。
根据拍卖标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记载主要内容如下:
产证编号:沪房地金字(2013)第015439号;
房地坐落:亭林镇0004街坊12/8丘;
房地产权利人: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宗地号:金山区亭林镇4街坊12/8丘;
土地使用权面积:56905.0平方米;
土地使用期限:2006年5月30日至2046年5月29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沪金地(2006)16060713E01217号】记载内容如下:
用地单位: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上海电器城商业用房项目;
用地位置:金山区亭林镇红阳村11组;
用地面积:110238.3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金建(2011)FA31011620111641号】记载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个人):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上海电器城一期(东块);
建设位置:亭林镇大亭公路7558号;
建设规模:70765.8平方米;
建筑工程项目表如下: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层数 | 高度(m) | 栋数 | 面积(m2) |
C17# | 框架 | 2局部6 | 24.3 | 1 | 10083 |
C18# | 框架 | 11地下1 | 44.8 | 1 | 13497.7 |
C19# | 框架 | 3 | 18.16 | 1 | 5946.2 |
C20# | 框架 | 2 | 14.8 | 1 | 11944 |
C22# | 框架 | 1局部6 | 23.63 | 1 | 7549.2 |
C23# | 框架 | 1局部6 | 23.63 | 1 | 6863.5 |
C24-A#、C24-D# | 框架 | 2局部3 | 9.7 | 2 | 8818.6 |
C24-B# | 框架 | 1局部3 | 11.95 | 1 | 2832.3 |
C24-C# | 框架 | 1局部3 | 11.95 | 1 | 2832.3 |
10KV变电所 | 框架 | 1地下1 | 8.3 | 1 | 39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金建(2011)FA31011620112011号】记载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个人):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上海电器城一期(东块)地下车库人防(2#地下室);
建设地址:亭林镇大亭公路7558号;
建筑物名称:地下车库人防(2#地下室);
结构:框架;
层数:1地下1;
面积:4033.1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0701JS0007D01、310116200704041601】记载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 | 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上海电器城一期(东块)、地下车库人防(2#地下室) | ||
建设地址 | 亭大公路以北、规划东路以西、规划西路以东、北至金山区界 | ||
建设规模 | 74798.9平方米 | 合同价格 | 14991.3661万元 |
设计单位 | 上海金山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施工单位 | 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监理单位 | 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合同开工日期 | 2012/8/28 | 合同竣工日期 | 2014/4/15 |
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金测-15-1019】记载内容如下: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宗地面积:56905.0平方米;
房屋建筑总面积:69897.94平方米。
以上数据摘自上海信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19年3月5日出具的沪信衡估报字(2019)第F0009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内容仅供参考。
四、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交付需等待法院通知,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2019年8月13日前向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辅助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出示有效委托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9年8月13日前通过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过程中,行权方式如下:
优先购买权人在标的物整个竞价过程中进行行权。
优先购买权人的顺位经由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标的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19年9月23日16:00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时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一、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登记费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标的如有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费、公用事业费及滞纳金、水费、电费、排污费、燃气费、通讯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设有本市多家法院查封,故需等待法院按司法程序解除所有限制、依法完成相关纳税事宜后才能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过户手续。买受人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后,自行办理拍卖标的交接、变更登记及产权过户等全部事项,若拍卖标的交接受阻,可请求法院予以解决。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相关证照文件无法取得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以及不符合规划许可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过户登记手续不及时自行办理的,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拍卖标的有部分已办理预告登记(预购房屋及抵押),买受人承继原开发商的权利与义务,自行与预购人办理预购房屋的后期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62751200-43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21-63392120王小姐 021-63392283 13916352131杨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08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7日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8沪01执120号)
拍品名称 |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0004街坊12/8丘在建工程项目(含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上海某某城市场有限公司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租赁,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停工状态 |
企业注册登记 | 无企业注册登记 | |
欠费 | 不详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 被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查封; 2、 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3、 拍卖标的中约21225.20平方米已办理预告登记(预购房屋及抵押)(23幢约为6811.38平方米,24幢约为4399.68平方米,25幢约为4399.68平方米,26幢约为2801.40平方米,27幢约为2813.06平方米)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 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 拍卖标的: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0004街坊12/8丘在建工程项目(含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权证号:金2013015439),建筑面积约为73931.04平方米【测绘面积17-20幢、22-27幢约为69897.94平方米,规划面积地下车库人防(2#地下室)约为4033.1平方米】,其中约21225.20平方米已办理预告登记(预购房屋及抵押)(23幢约为6811.38平方米,24幢约为4399.68平方米,25幢约为4399.68平方米,26幢约为2801.40平方米,27幢约为2813.0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特种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56905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宗地号:金山区亭林镇4街坊12/8丘,土地使用期限:2006年5月30日至2046年5月29日止。 拍卖标的与15号楼共用金山区亭林镇4街坊12/8丘地块,相应的土地面积未作分割,地下车库(2#地下室)与西区共用进出口。拍卖标的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目前处于停工状态,维护保养及完损状况一般,以现状进行拍卖。 根据拍卖标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金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132号、沪金房地(2006)出让合同补字第6号)记载主要内容如下: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支六路,南至规划支五路,西至佘山岛路,北至侯家镇河绿带; 土地用途:商业; 出让宗地面积:110238.3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4。
根据拍卖标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记载主要内容如下: 产证编号:沪房地金字(2013)第015439号; 房地坐落:亭林镇0004街坊12/8丘; 房地产权利人: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宗地号:金山区亭林镇4街坊12/8丘; 土地使用权面积:56905.0平方米; 土地使用期限:2006年5月30日至2046年5月29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沪金地(2006)16060713E01217号】记载内容如下: 用地单位: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上海电器城商业用房项目; 用地位置:金山区亭林镇红阳村11组; 用地面积:110238.3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金建(2011)FA31011620111641号】记载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个人):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上海电器城一期(东块); 建设位置:亭林镇大亭公路7558号; 建设规模:70765.8平方米; 建筑工程项目表如下:
建筑物名称结构层数高度(m)栋数面积(m2) C17# 结构:框架;层数:2局部6;高度(m):24.3;栋数:1;面积(m2):10083; C18# 结构:框架;层数:11地下1;高度(m):44.8;栋数:1;面积(m2):13497.7; C19# 结构:框架;层数:3;高度(m):18.16;栋数:1;面积(m2):5946.2; C20# 结构:框架;层数:2;高度(m):14.8;栋数:1;面积(m2):11944; C22# 结构:框架;层数:1局部6;高度(m):23.63;栋数:1;面积(m2):7549.2; C23# 结构:框架;层数:1局部6;高度(m):23.63;栋数:1;面积(m2):6863.5; C24-A#、C24-D# 结构:框架;层数:2局部3;高度(m):9.7;栋数:2;面积(m2):8818.6; C24-B# 结构:框架;层数:1局部3;高度(m):11.95;栋数:1;面积(m2):2832.3; C24-C# 结构:框架;层数:1局部3;高度(m):11.95;栋数:1;面积(m2):2832.3 10KV变电所 结构:框架;层数:1地下1;高度(m):8.3;栋数:1;面积(m2):3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金建(2011)FA31011620112011号】记载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个人):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上海电器城一期(东块)地下车库人防(2#地下室); 建设地址:亭林镇大亭公路7558号; 建筑物名称:地下车库人防(2#地下室); 结构:框架; 层数:1地下1; 面积:4033.1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0701JS0007D01、310116200704041601】记载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上海电器城一期(东块)、地下车库人防(2#地下室) 建设地址:亭大公路以北、规划东路以西、规划西路以东、北至金山区界 建设规模:74798.9平方米 合同价格:14991.3661万元 设计单位:上海金山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开工日期:2012/8/28 合同竣工日期:2014/4/15
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金测-15-1019】记载内容如下: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宗地面积:56905.0平方米; 房屋建筑总面积:69897.94平方米。
以上数据摘自上海信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19年3月5日出具的沪信衡估报字(2019)第F0009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内容仅供参考。
2、四至情况: 东近沈海高速,南临大亭公路,西近车亭公路,北近红梓路。项目名称为“上海电器城一期(东块)”。 3、公共交通: 周边公共交通线路有:金山4路、8路、9路、10路、莲卫专线、金张卫支线等公交线路。 4、公共服务设施: 房屋所在区域周边有:好药师大药房、上海电器城、豪叶网吧、长三角物流中心、生活驿站超市、亭新中学、上海金福居敬老院等。 5、特别说明: (1)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拍卖标的如有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费、公用事业费及滞纳金、水费、电费、排污费、燃气费、通讯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2)涉及违法、违章部分以及不符合规划许可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拍卖标的有部分已办理预告登记(预购房屋及抵押),买受人承继原开发商的权利与义务,自行与预购人办理预购房屋的后期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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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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