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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汪东红、汪卫一名下的财产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50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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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397037175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起拍价:509810 保证金:50,000 元
评估价:728,3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弋阳县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吴法官 联系电话:13397037175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在公拍网(网址:www.gpai.net)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汪东红、汪卫一名下的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标的名称:汪东红、汪卫一所有的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城南康伯花园南区西81单元402室,产权证号: 弋房权证弋阳县字第S201200145号,房屋使用权面积142.95平方米,使用权人为汪东红、汪卫一;使用权类型:住宅;房屋抵押情况:已全部抵押。

2、评估价: 72.83万元。

3、起拍价:50.981万元。

4、保证金:5万元。

5、增价幅度:5000元。

    二、拍卖时间

201997 10 时起至201998 10 时止(竞价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

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等于或大于起拍价有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勘察拍卖标的的时间和地点。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五、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有效后再到公拍网报名参拍。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在线支付,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于2019918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保证金冲抵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弋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弋阳支行,账号:6232636500100278641),并在2019918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已办理委托,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七、办理交割

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97日前与本院联系。

 

       咨询电话:13397037175              

       联系人: 网拍小组吴法官

 

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

201987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9710时至98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1、标的名称:陈勇、吴云霞所有的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城南康伯花园南区西81单元402室,产权证号: 弋房权证弋阳县字第S201200442号,房屋使用权面积142.95平方米,使用权人为陈勇、吴云霞;使用权类型:住宅;房屋抵押情况:已全部抵押。

2、评估价:  72.83万元。

3、起拍价:50.981万元。

4、保证金:5万元。

5、增价幅度:5000元。

6、特别说明:上述 房屋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合并拍卖,竞买人对上述土地与地上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要同时竞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负责清场工作,交付仅以法律文书作为交付标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20199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出示有效委托手续,资格经确认后再到公拍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99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1991816:00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一、 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过户登记手续不及时自行办理的,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3-58221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电话:    13397037175()

 

 

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

201987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财产调查表

 

标的物名称:

弋阳县康伯花园南区西81单元402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9)赣1126283

 

房屋所有权证

弋房权证弋阳县字第S201200145

 

房屋登记时间

2012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是否已腾空

未腾空

 

租赁情况

有长期租赁

 

经营情况

 

钥匙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142.95平方米

 

房产年龄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房屋所有权人

汪卫一、汪东红

 

周边配套

一般

 

其他介绍

 

 

标的物估值和基准日

标的评估总价

7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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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弋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汪东红、汪卫一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吴波,竞买号:G7980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09810元(伍拾万玖仟捌佰壹拾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弋阳县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9-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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