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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光路333号1栋负1层134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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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6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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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28-82651803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300
起拍价:64345 保证金:6,000 元
评估价:75,7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2651803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光路333号1栋负1层134号车位

拍卖的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121510时至20191216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2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363.jutTSg户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光路333号1栋负1层134号车位建筑面积30.58㎡;规划用途:车位;预售许可证号:1095号。

起拍价:6.4345万元, 保证金:0.6万元,增加幅度:0.03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91114起至20191211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00,节假日休息由本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四川首尔迪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开展拍卖咨询、标的物相关情况咨询、组织看样等网拍辅助服务工作,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首尔迪拍卖”进行自助预约看房(样),拨打咨询电话:18684009627了解更多拍卖详情。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因未开设淘宝账户等原因,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拍卖并办理相关拍卖手续,竞买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在20191211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手续请向法院咨询。

竞买成功后,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应价)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应价)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院于2019118电话邮件的方式通知到申请人被执行人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通过买受人本人账户以转账的方式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江政通东路支行,账号:125289542531)买受人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拍卖款:执行案号(2019)川0115执恢240号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司法技术联系电话028-82651803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首尔迪拍卖  18684009627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投诉监督电话:1898065112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温江区凤溪大道中段91号

注:所有咨询电话为工作日的9:00至17:00。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十一月十四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光路333号1栋负1层134号车位建筑面积30.58㎡;规划用途:车位;预售许可证号:1095号。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物为股权的,股权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因未开设淘宝账户等原因,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拍卖并办理相关拍卖手续,竞买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在20191211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手续请向法院咨询。

竞买成功后,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1211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保证金金额0.6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0.6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通过买受人本人账户以转账的方式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江政通东路支行,账号:125289542531)买受人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拍卖款:执行案号(2019)川0115执恢240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将通知买受人(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办公室(地址:温江区凤溪大道中段9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关手续。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四、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七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咨询司法技术联系电话028-82651803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十一月十四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卖名称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光路333号1栋负1层134号车位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无产权证原件

3、无共有权人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房屋用途

车位

建筑面积

30.58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有处置权,首查封

2、无抵押

3、无优先购买权人

4、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清场

提供的文件

1、《拍卖成交确认书》

2、法院裁定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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