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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废电瓶12组约105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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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起拍价:105162 保证金:15,000 元
评估价:123,72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巩义市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时老师 联系电话:0371-85669932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关于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废电瓶12组约1056拍卖公告

 (未经本院资质审核通过,禁止参拍)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12710时至2019128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et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废电瓶12组约1056个。废电瓶12组,规格型号D560KT,生产厂家为豫光金铅,堆放在仓库院内,其中8组(箱)每箱可存放96个,4组(箱)每箱可存放72个,由于叠摞堆放,下部箱内无法清点数量,最终成交以现场清点数量为准。

起拍价:10.5162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000

二、竞拍人资质能力要求:本次拍卖的废电瓶系危险废物。竞买人必须为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类别必须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废电瓶及拆解电瓶类别。竞拍人必须于2019121日前将相关资质及授权委托书递交本院审核(由本院委托本市环保部门进行审核,如此前已向本院递交资质并审核通过的,本院另行通知,未接到通知前不得报名),逾期递交的,本院不再审核。未经本院资质审核不得参与本次拍卖,如未经本院资质审查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参拍,本院将认定其恶意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以其他方式阻碍本院执行职务,除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拍人保证金外,并将对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处于罚款或拘留。

为避免该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竞拍人应具备危险废物跨省、跨市转移经验和能力,并先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办理交接转运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十天内缴纳尾款,并在缴纳尾款后二十天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交接转运,危险废物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环保部门全程监督。如因买受人原因未及时完成交接转运的,本院将没收买受人全部拍卖款,并重新组织拍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91120日起至2019125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为2019123日下午3点到5点半,有意者请联系电话:13838242960(王老师)。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公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1218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巩义支行,账号:9920 1880 1900 004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71-85669932(时老师)

法院监督电话:0371-85669873

公拍网客服专线:400-820-3720

贷款咨询电话:17703822288(周经理)

      联系地址:巩义市建设路中段

      网址:http://hngyfy.hncourt.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关于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废电瓶12组约1056个拍卖须知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2月7日10时至2019年12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拍人资质能力要求:本次拍卖的废电瓶系危险废物。竞买人必须为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类别必须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废电瓶及拆解电瓶类别。竞拍人必须于2019年12月1日前将相关资质及授权委托书递交本院审核(由本院委托本市环保部门进行审核,如此前已向本院递交资质并审核通过的,本院另行通知,未接到通知前不得报名),逾期递交的,本院不再审核。未经本院资质审核不得参与本次拍卖,如未经本院资质审查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参拍,本院将认定其恶意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以其他方式阻碍本院执行职务,除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拍人保证金外,并将对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处于罚款或拘留。
为避免该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竞拍人应具备危险废物跨省、跨市转移经验和能力,并先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办理交接转运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十天内缴纳尾款,并在缴纳尾款后二十天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交接转运,危险废物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环保部门全程监督。如因买受人原因未及时完成交接转运的,本院将没收买受人全部拍卖款,并重新组织拍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12月1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巩义支行,账号:9920 1880 1900 00464),并在2019年12月21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建设路中段)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8566987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71-85669932
公拍网客服专线:400-820-3720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豫诚联评报字[2019]G11-01号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废电瓶12组约1056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不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废电瓶

 
 

租赁情况

 
 

            

 
 

   

 
 

 
 

  配套情况

 
 

  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

 
 

未经本院资质审核通过,禁止参拍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拍卖对象:1.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废电瓶12组约1056个。废电瓶12组,规格型号D560KT,生产厂家为豫光金铅,堆放在仓库院内,其中8组(箱)每箱可存放96个,4组(箱)每箱可存放72个,由于叠摞堆放,下部箱内无法清点数量,最终成交以现场清点数量为准。

 

2.竞拍人资质能力要求:本次拍卖的废电瓶系危险废物。竞买人必须为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类别必须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废电瓶及拆解电瓶类别。竞拍人必须于2019121日前将相关资质及授权委托书递交本院审核(由本院委托本市环保部门进行审核,如此前已向本院递交资质并审核通过的,本院另行通知,未接到通知前不得报名),逾期递交的,本院不再审核。未经本院资质审核不得参与本次拍卖,如未经本院资质审查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参拍,本院将认定其恶意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以其他方式阻碍本院执行职务,除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拍人保证金外,并将对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处于罚款或拘留。

 

为避免该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竞拍人应具备危险废物跨省、跨市转移经验和能力,并先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办理交接转运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十天内缴纳尾款,并在缴纳尾款后二十天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交接转运,危险废物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环保部门全程监督。如因买受人原因未及时完成交接转运的,本院将没收买受人全部拍卖款,并重新组织拍卖。

 

3.限购情况: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政策。

 

4.税费负担情况: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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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巩义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7日至2019年12月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废电瓶12组约1056个”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李立进,竞买号:G1014(委托人:济源市聚鑫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06162元(壹拾万陆仟壹佰陆拾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巩义市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12-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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