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200 |
起拍价:28050元 | 保证金:3,000 元 | |
评估价:33,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巩义市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时老师 | 联系电话:0371-85669932 |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关于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旧铲车一辆拍卖公告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7日10时至2019年12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et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旧铲车一辆。规格型号为XG955,生产厂家为厦工,购置日期为2012年3月,启用日期为2012年3月。存放在煤场西侧明棚内,外观陈旧,油污严重,轮胎无气,发动机油管破损,钣金件锈蚀严重。
起拍价:2.805万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200元
特别提醒:此标的物无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本次拍卖系现状拍卖,存在不能过户的风险,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等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5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下午3点到5点半,有意者请联系电话:13838242960(王老师)。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公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2月1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巩义支行,账号:9920 1880 1900 004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71-85669932(时老师)
法院监督电话:0371-85669873
公拍网客服专线:400-820-3720
贷款咨询电话:17703822288(周经理)
联系地址:巩义市建设路中段
网址:http://hngyfy.hncourt.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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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关于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旧铲车一辆拍卖须知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2月7日10时至2019年12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公拍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12月1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巩义支行,账号:9920 1880 1900 00464),并在2019年12月21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建设路中段)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8566987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71-85669932
公拍网客服专线:400-820-3720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二手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物名称 |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旧铲车一辆 | |||
处置依据 | 司法拍卖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9)豫0181执3013号之一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此标的物无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 |||
标的物所有人 | 无 | |||
标的物现状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钥匙 | 无 | |||
所在地 | 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院内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巩义市人民法院查封 | ||
抵押 | 无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标的物情况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19年10月11日 | 车辆出厂日期 | 2012年3月1日 |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 不详 | 年审有效终止日期 | 不详 | |
行车里程 | 不详 |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 | 不详 | |
品牌车型 | XG955旧铲车 | VIN码 | 不详 | |
车辆类型 | XG955旧铲车 | 燃料种类 | 不详 | |
发动机号 | 不详 | 发动机功率 | ||
车身颜色 | 不详 | 变速箱类型 | 不详 | |
排量 | 2 | 排放标准 | 不详 | |
违章记录 | 无 | |||
配备情况 | ||||
瑕疵情况 |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旧铲车一辆。规格型号为XG955,生产厂家为厦工,购置日期为2012年3月,启用日期为2012年3月。存放在煤场西侧明棚内,外观陈旧,油污严重,轮胎无气,发动机油管破损,钣金件锈蚀严重。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物评估价 | 33000元 | ||
标的物费用 | 税费总价 | 按国家标准收取 | ||
税费情况 | 交易过户费: | |||
评估车辆费: | ||||
验车费: | ||||
打票费: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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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7日至2019年12月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其仓库内的旧铲车一辆”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晏海宾,竞买号:H6268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78050元(柒万捌仟零伍拾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巩义市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12-8 12: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