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起拍价:447516.5元 | 保证金:50,000 元 | |
评估价:554,2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电话:18599091261 |
竞买公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28日18时至2020年6月29日18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街道办事处碱沟西路北侧米东新天地小区(米东新城)一期16-5-401室,建筑面积103.2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2009-0116。
评估价:554200元;
起拍价:447516.5元;
保证金:5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咨询拍辅机构,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三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号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古牧地中路支行;账号:0000020000110063513277;银行行号:313881000043),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标的物。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张主任 18599091261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2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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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28日18时至2020年6月29日18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街道办事处碱沟西路北侧米东新天地小区一期16-5-401室,建筑面积103.2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2009-0116。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竞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一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拍卖成交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进行公示。未经提前确认的委托,系统将认定为竞买活动参与人的个人行为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5日内缴纳余款至法院账户(账号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古牧地中路支行;账号:0000020000110063513277;银行行号:31388100004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张主任18599091261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2日
住宅调查情况表 | ||
标的 名称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街道办事处碱沟西路北侧米东新天地小区一期16-5-401室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9)新0109执2748号 |
不动产权证 | 不动产权证号:2009-0116 | |
土地产权证 | 未知 | |
标的所有人 | 韩*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19年10月25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是否已腾空 | 否 | |
租赁情况 | 自用无出租 | |
过户情况 | 可过户 | |
经营情况 | 无 | |
钥匙 | 有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查封 |
抵押 | 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建筑面积为103.24平方米 |
房产年龄 | 建筑年代2008年,登记时间:2009年2月13日 | |
装修情况 | 精装 | |
房屋户型 | 3室2厅1厨1卫 | |
房屋楼层 | 标的在4层,共6层 | |
周边配套 | 拍卖标的东临道路(紫荆公馆,南临碱沟西路,西临古牧地西路南一巷,北临威尼斯小镇。形状近似于正方形,较规则。周边有亚中稻香新村、紫荆公馆(龙河南路)、特变·水木尚城、广汇新 天地花园小区北区、双宇·威尼斯小镇等较多成熟居民住宅楼,有龙河商业广场、未来街市(碱沟西路)、胜利丰超市、新灵杰超市、米东区供销社上沙河农贸市场商业房地产,沿街商业氛围较好,商务聚集度较好。 附近有乌鲁木齐市114中学、乌鲁木齐市米泉中学等物业等公共服务设施。有公交站,附近有BRT 6路公交车通行, 对内、对外交通较便利。
建筑物基本状况 1、建筑结构及朝向:混合结构,南北朝向,房屋布局能够保持合理的间距及走向,获得的日照和通风或防风条件一般,并能部分有效的防止噪声污染,布局合理。。 2装饰装修: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厨一卫,房间室内客厅、餐厅、卧室地面铺白色瓷砖,墙面刷乳胶漆。客厅、餐厅设石膏吊顶。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贴瓷砖到顶,扣板吊顶。厨房大理石台面橱柜及吊柜,房间安塑钢窗至价值时点楼宇内上下水、暖、电、讯、消防、通风等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建筑物整体维护及保养状况较优,系完好房。 3、基础设施: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均完备,满足供应且综合保障率高。 | |
其他介绍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价 | 554200元(平均5368元/㎡) |
过户费用 | 由买受人承担 | |
欠缴费用 | 由买受人承担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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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9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碱沟西路北侧米东新天地小区(米东新城)一期16-5-401室”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彭光玉,竞买号:G5980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00516.5元(伍拾万零伍佰壹拾陆元伍角),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0-6-29 18: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