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1260000元 | 保证金:100,000 元 | |
评估价:2,000,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鄢陵县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王 | 联系电话:0374-7263051 |
鄢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25日10时至2020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sf/)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鄢陵县柏梁镇惠馨苑14号楼B9、B10商业房地产。房产市场价的参考价为2000000元,起拍价:1260000元 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2020年10月24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存在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本条款为重要条款,请有意向参拍的竞买人务必仔细研读):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营业税、增值税、契税等因过户产生的税费以及按照法律、法规所应缴纳的费用(包括有可能因继承、赠与的房屋再次过户所产生的高额税费)和应由被拍卖一方所负担的税费(包括因历史原因需要补交的契税、维修基金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请有意的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务必前往税务机关调查清楚税费事宜(税务机关热线电话12366,请在号码前加拨拍卖物所在地区号)。拍品成交后又以税费高而拒不缴纳尾款的,保证金予以扣除;缴纳全款后又以税费高而反悔的,不予退还保证金和尾款。竞买人一经出价,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次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以及标的调查情况表所有事项。买受人成功竞买后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各地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土地部门政策略有不同,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了解拍品权证信息和其他信息,并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需延迟办理过户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出价后又以房屋瑕疵或过户瑕疵逾期不缴纳尾款或拒不缴纳尾款的,保证金予以扣除。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所拍房屋有人居住的,腾房期限因案情不同,所需时长不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突发事件造成腾房不能的,本院不承担责任。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所拍标的物在竞买人竞拍成功至标的物过户之前,所缴纳的拍卖款不计算利息。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0月23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1月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原银行鄢陵西大街支行,户名:鄢陵县人民法院,帐号:80270140000000027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和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介绍。
咨询电话: 0374-7263051
监督电话: 0374-7263021。
联系地址:鄢陵县乾明寺路中段路南鄢陵县人民法院
鄢陵县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9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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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0月25日10时起至2020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sf/)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并向当事人送达拍卖法律文书且张贴拍卖公告,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100000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0年11月5日16时前(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原银行鄢陵西大街支行,户名:鄢陵县人民法院,帐号:8027014000000002770),并在2020年11月25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地址:鄢陵县乾明寺路中段)领取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于领取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后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拍卖达成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374-7263051 监督电话:0374-726302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第七条和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鄢陵县柏梁镇惠馨苑14号楼B9、B10商业房地产 |
拍卖依据 | 法院裁定书 |
拍品权证情况 | 产权证号:鄢陵县房权证字第0000007125、7126号 |
拍品登记所有人 | 陈某 |
拍品现状 | 完好 |
拍卖权利限制 | 被法院查封、有抵押贷款、有租赁 |
提供文件 | 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 |
拍 品 介 绍 拍卖对象:鄢陵县柏梁镇惠馨苑14号楼B9、B10商业房地产,共2层。房屋证载面积共309.6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水、电齐全。产权证号:鄢陵县房权证字第0000007125、7126号,房屋有租赁,未腾空。 2、此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可移动物品、独立附属物及构筑物。 3、因各地相关部门政策不同,部分小区房产存在土地证未分割分摊、无单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部分自建房产存在有房产证无不动产权证或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情况。为保障竞买人权益,所拍房屋能否过户请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向土地房产部门询问,法院只向相关部门送达法律文书,不承担能否过户的保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且自行接受标的物。 4、请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第七条。 |
标的物所在地:河南 许昌 鄢陵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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