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起拍价:13140919.01元 | 保证金:2,000,000 元 | |
评估价:13,140,919.01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李国华 | 联系电话:18999901375 |
拍 卖 公 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2月26日上午11时至2020年 12月27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于洪卫持有的新疆新大陆运输有限公司38.57%的股权。
评估价:13140919.01元;起拍价:13140919.01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竞买人条件:参加股权竞拍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并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行政规章的受让条件。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竞买人可以在2020年12月25日前自行前往新疆新大陆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解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查阅涉拍股权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2、此次拍卖的股权未将所拍卖企业的股权目前或将来可能承担的对外债权、债务、抵押、担保等事宜予以考虑,竞买人须自行向委托方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竞拍成交后,因故发生所拍卖标的无法过户交割的情况,人民法院仅负责及时通知买受人,并退还保证金和已付款项,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账号:999000167000480503;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银行行号;313881000408)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3832206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咨询电话:09913690231、18999901375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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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2月26日上午11时至2020年 12月27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于洪卫持有的新疆新大陆运输有限公司38.75%的股权。
评估价:13140919.01元;起拍价:13140919.01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竞买人条件:参加股权竞拍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并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行政规章的受让条件。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竞买人可以在2020年12月09日前自行前往新疆新大陆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解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查阅涉拍股权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2、此次拍卖的股权未将所拍卖企业的股权目前或将来可能承担的对外债权、债务、抵押、担保等事宜予以考虑,竞买人须自行向委托方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竞拍成交后,因故发生所拍卖标的无法过户交割的情况,人民法院仅负责及时通知买受人,并退还保证金和已付款项,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账号:999000167000480503;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银行行号;313881000408)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3832206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咨询电话:09913690231、18999901375
被执行人于洪卫持有的新疆新大陆运输有限公司38.57%的股权,经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审计、评估,该股权份额相对应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在2016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3140919.01元,对于股权的具体情况及公司资产、负债内容,详见新华瑞专字2020【122】号审计报告、新瑞丰评报字【2020】第049号资产评估报告。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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