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模式:变卖 | 变卖期:60天 | |
竞价期:24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 |
变卖起始价:156.8元 | 变卖预缴款:156.8 元 | 保证金: 30元 |
评估价:35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兴安法院执行局 | 联系电话:13349484545 |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8日10时至2021年9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公拍网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一、变卖标的:ELECJET牌充电宝一个。型号:A5,5000mAh/18.5wh.新品,开封主机+数据线+电池适配器。充电宝(带有“ELECJET”字样)
评估价:350.00元。起拍价:156.8元。保证金:30.00元。增加幅度:5.00元.
特别提示:因收缴时间过长,本院不对该产品质量做任何担保,请有意竞拍者慎重考虑;2.竞拍成交后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该财产从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交付,财产存放期间的自然贬值法院不返还相应的贬值价款;4.因拍卖的物品均为没收财产,若相应设置密码无法正常使用,须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维修地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外地竞买人可提供邮寄服务,只发顺丰到付,运输过程中产生一系列损坏问题法院概不负责,运费由竞买人承担。(需要邮寄的竞买人成交后需要向我院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正面照片、付款截图、邮寄地址。)网拍工作人员非电子产品专业人士,竞买人可通过图片型号自行了解机型,如图片不清晰可加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无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并需要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及物业费水电、取暖等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前3天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涉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红旗支行,账号:08754101040004776)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349484545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变卖须知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8日10时至2021年9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公拍网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ELECJET牌充电宝一个。型号:A5,5000mAh/18.5wh.新品,开封主机+数据线+电池适配器。充电宝(带有“ELECJET”字样)
评估价:350.00元。起拍价:156.8元。保证金:30.00元。增加幅度:5.00元.
特别提示:因收缴时间过长,本院不对该产品质量做任何担保,请有意竞拍者慎重考虑;2.竞拍成交后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该财产从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交付,财产存放期间的自然贬值法院不返还相应的贬值价款;4.因拍卖的物品均为没收财产,若相应设置密码无法正常使用,须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维修地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外地竞买人可提供邮寄服务,只发顺丰到付,运输过程中产生一系列损坏问题法院概不负责,运费由竞买人承担。(需要邮寄的竞买人成交后需要向我院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正面照片、付款截图、邮寄地址。)网拍工作人员非电子产品专业人士,竞买人可通过图片型号自行了解机型,如图片不清晰可加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前3天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拍卖结束后15天(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内到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涉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红旗支行,账号:0875410104000477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变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349484545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LECJET牌充电宝一个。型号:A5,5000mAh/18.5wh.新品,开封主机+数据线+电池适配器。充电宝(带有“ELECJET”字样)
评估价:350.00元。起拍价:156.8元。保证金:30.00元。增加幅度:5.00元.
特别提示:因收缴时间过长,本院不对该产品质量做任何担保,请有意竞拍者慎重考虑;2.竞拍成交后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该财产从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交付,财产存放期间的自然贬值法院不返还相应的贬值价款;4.因拍卖的物品均为没收财产,若相应设置密码无法正常使用,须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维修地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外地竞买人可提供邮寄服务,只发顺丰到付,运输过程中产生一系列损坏问题法院概不负责,运费由竞买人承担。(需要邮寄的竞买人成交后需要向我院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正面照片、付款截图、邮寄地址。)网拍工作人员非电子产品专业人士,竞买人可通过图片型号自行了解机型,如图片不清晰可加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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