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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保定市晨光造纸机械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物
提醒 已结束 中止

起拍价:11186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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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532322625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0
起拍价:11186440 保证金:2,000,000 元
评估价:12,424,048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18532322625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9610时至20219710止(延时除外)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www.gpai.net),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保定市晨光造纸机械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物。

土地面积:11813.34㎡,建筑面积:7418.2533㎡。

评估价1242.4048万元。

起拍价:1118.6440万元,保证金:200万,增加幅度:50000元。

注:详细请看附件。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183日至202196(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示:

    1、估价结果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

2、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询问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3、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4、法院所展示的照片、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登记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并进行实地看样,未咨询且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上述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 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9217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91417前缴入我院指定账户 (户名: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爱民道支行,账号:1305017055080000045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在202192117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广阳道2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举报监督电话:03162116678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532322625  李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河北速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316-241777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1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河北省廊坊广阳区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9610时至20219710止(延时除外)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www.gpai.net,法院账户名: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

一、【拍卖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

(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及购房相应要求,关于车位购买资质及过户问题请咨询相关房管部门和物业后慎重决定参与竞买行为,否则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三)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1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委托竞买】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意向竞买人未开设公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应当在20219217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代理人资格未经确认而参加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个人行为,由代理人自行承受相应法律后果。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9217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现状拍卖】(特别提示: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一)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拍卖原则上不包括室内电器、厨房灶具、可移动家具、机器设备等动产,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实测面积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拍卖前请亲自到现场看样(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的拍品,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看样),调查标的物实际情况及是否存在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

(三)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或延迟办理或二次办理过户手续,所增加的相关费用、修复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保证金注意事项】

(一)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00000,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公拍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03720

六、【余款缴纳】

(一)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剩余拍卖款买受人应在202192117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逾期不缴纳即构成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爱民道支行,账号:13050170550800000458)

七、【悔拍责任】

(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重新拍卖后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应由原买受人承担,优先从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二)对于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竟买人,本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成交确认】

(一)拍卖成交后,剩余拍卖款买受人应于202191417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092117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地址:廊坊市安次区爱民西道2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二)买受人按照公告时间向本院支付拍卖余款,即确认本次拍卖成交。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税费缴纳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

(三)特别提醒: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本院将依据上述地址送达文书,因提供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不确切,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九、【产权变更和税费负担】

(一)本院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买受人应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原产权证或他项权证手续,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二)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上述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品交付】

(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增加的保管费、停车费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除特殊说明外,本院所有动产拍品均不负责邮寄,买受人应亲自到拍品保管存放地点提取,并承担所产生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十一、【价格说明】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违法禁止】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中止和撤回拍卖】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本院有权依法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162116678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532322625  李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河北速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316-241777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1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1)冀10031143

拍品名称

保定市晨光造纸机械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物.

产权证号

新国用(2002)字第130602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廊坊广阳人民法院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保定市晨光造纸机械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物。评估价:1242.4048元。

起拍价:1118.6440元,增幅价:50000元。  

2、特殊说明:

1)拍卖保证金200万元

2)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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