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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已于2021-9-22 17:01:41更新。点击查看:存档版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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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和田玉(羊脂白玉)挂件
提醒 已结束 拍卖/变卖取消

起拍价: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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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201245020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
起拍价:8000 保证金:400 元
评估价:8,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201245020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0月8日上午11时至2021年10月9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和田玉(羊脂白玉)挂件。重量:111.046克,尺寸:77×45×13mm,鉴定结果:和田玉(羊脂白玉)。

    特别提醒:本标的按现状拍卖,是否存在未知瑕疵请以实地看样为准,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次拍品法院允许邮寄,如需邮寄,请提前提交书面承诺书,在邮寄过程中损坏或遗失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邮寄采用顺丰保价到付的方式。

     评估价:8000元,起拍价:8000元,保证金:400元,增价幅度:5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中正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拍卖标的无任何配件。买受人需本人亲自来我院现场领取标的物,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法院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或办理其他手续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到法院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到法院者,可采取授权委托他人代办代理手续或者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申请快递邮寄(邮费到付),在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运输物流的方式及产生费用由买受人确定和承担。买受人需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签署承诺书,若在成交后的买受人确定的物流运输中拍卖标的物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破损,丢失等情况,需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损失。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5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竞价前“淘宝网”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该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须在拍卖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汇通支行;账号:999000168000781295;行号:313881000682)。注:打款时请备注买受人姓名、标的物名称及案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605664.a214xv7.1.1153c405zaBw3K&path=sf-hc-right-content5#q1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3112577

    法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公路51号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新疆中正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曹先生,电话:13201245020。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2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8日11时至2021年10月9日11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须符合相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条件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规定条件(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交易登记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和田玉(羊脂白玉)挂件。重量:80.367克,尺寸:75×45×10mm,鉴定结果:和田玉(羊脂白玉)。

存放地址:存放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真伪、材料等信息可参考本院上传的《评估鉴定报告》。以拍品交付实物现状为准。

2.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整体拍卖,本院对拍卖标的的数量、质量、成色、品质真伪、是否有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完整性、完好性、安全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提供的拍品照片、视频仅供参考,买受人所竞得的拍卖标的以交接日现状进行交接,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选择自提拍品的,须在接到本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张,前往存放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取标的物,拍品的交付仅以当时交付的现状为准。若逾期未提,即表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同意本院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买受人选择邮寄,买受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确认的邮寄送达地址,在收到上述材料后且接到法院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安排邮寄,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搬运、包装费、保价费、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其中保价费以最终成交价为准,物品送达到买受人确认的送达地址,即视为交付完成。

5、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无法提供货物发票。禁止买受人在标的物存放现场对标的物进行转让交易。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1年10月2日11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户名: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汇通支行;账号:999000168000781295;行号:313881000682),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交接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存储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交接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二、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3112577

法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公路51号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新疆中正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曹先生,电话:13201245020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2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和田玉(羊脂白玉)挂件

权证情况

1.(2021)新0106386号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存放地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抵押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扣押;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 品 介 绍

1、拍卖标的权属状况:

拍卖标的:挂件一只

2、特殊说明:

(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标的物真伪、材料等信息可参考本院上传的《评估鉴定报告》。标的物交付以实物为准,标的物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勘验,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质量、真伪、材质及正常使用等保证。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品法院允许邮寄,采用顺丰保价到付的方式,如需邮寄,请提前提交书面承诺书,在邮寄过程中产生遗失或损坏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负责邮寄产生的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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