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1639770元 | 保证金:270,000 元 | |
市场价:1,639,77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黄女士 | 联系电话:13557019208 |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06月25日上午10:00至2022年06月26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1/23,户名: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对案号为(2022)桂7102执恢9号被执行人黄薇名下所有的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岭乐路16号金色家园小区6号楼1单元301号房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岭乐路16号金色家园小区6号楼1单元301号房产
标的物详情: 该标的物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岭乐路16号金色家园小区6号楼1单元301号房,建筑面积142.44㎡。户型:三居室(毛坯房),总层共18层,所在第3层。(注:该房产可能存在暂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06月25日上午10:00至2022年06月26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起拍价:1639770元,保证金270000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拍卖方式:1.拍卖公告期为30天。2、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有二人以上竞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3、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标的物的保证金才能取得拍卖参与资格。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天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5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广西睿德辅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代为拍卖期间对该标的物的进行房产推介及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3日止的接受咨询,如竞买人需要咨询、看样、勘察标的物的,请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睿德辅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联系,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该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人:黄女士13557019208(微信同号)。(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为免费服务,如需提供代办过户、融资等收费项目请咨询。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预交,预交后凭完税证明及申请书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还需承担竞买成功后因国家、地方政策改变及规划变更导致成交标的物办理过户不能的风险。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衡阳支行,账号: 95588 3210 2000 9276 4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该按照法院指定时间七日内缴纳拍卖余款缴,纳拍卖余款后请把转账凭证相关材料等提交到法院后从第二天起算,一个月内出具过户裁定书,如有特殊情况的,另行通知!这期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法院通知。买受人在交付尾款后七日内将以下材料(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2.保证金及尾款的转账凭证;3.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并将转账凭证复印件交至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十、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就地交付,竞买人自行提取、运输所拍标的物,本院不负责运输等相关事宜。
十一、是否适用“法拍贷”:请详询。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咨询电话:0771-2732602(执行局)
法院监督电话:0771-2731298
法院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南铁北三区4号
淘宝客服电话:400-822-2870
辅拍机构:广西睿德辅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看样电话:黄女士13557019208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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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竞 买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次拍卖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并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参加拍卖前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并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到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支付宝账号,并确保支付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保证金数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南宁铁路运输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除法院特别示明的情况外,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预交,预交后凭完税证明及申请书到法院办理退税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1-273129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拍机构咨询。
司法拍卖辅拍机构:广西睿德辅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看样、咨询电话:黄女士13557019208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 ||
标的物名称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岭乐路16号金色家园小区6号楼1单元301号房 | |
标的物被执行人 | 黄某某 | |
标的物共有人 | 吴某某 | |
标的物情况 | 建筑面积 | 142.44㎡ |
套内面积 | ||
装修程度 | 毛坯 | |
规划用途 | 城市住宅 | |
权证情况 | 未办证,不动产权属证号,邕房预字第1667258号 | |
有无抵押 | 有抵押(抵押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财富国际支行) | |
租赁情况 | 无 | |
有无钥匙 | 有 | |
电梯户数 | 两梯两户 | |
房屋楼层 | 位于第3层,共 18 层 | |
物业欠费情况 | 截止至2022年5月,物业费及其违约金合计42130.84元 | |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 一、该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但不包括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物品;竞买人在竞标前必须详细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调查该表的物是否存在瑕疵,一旦决定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后果需自行负责; | |
二、对于该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及如何办理等事宜,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 ||
三、该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费、金,应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凭完税证明及申请书与本案主办法官联系办理退税、费、金手续。2、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关于水、电、气等户名变更自行办理,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 |
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该标的物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岭乐路16号金色家园小区6号楼1单元301号房,建筑面积142.44㎡。户型:三居室(毛坯房),总层共18层,所在第3层。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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