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200 |
起拍价:125063元 | 保证金:20,000 元 | |
评估价:125,063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丁女士 | 联系电话:15342960221 |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8日10时至2023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gpai.net/sf/,户名: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湖北白银西湖棉业有限公司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西湖村的机械设备一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启用日期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轧花机 | 6MY90A-18 | 2009 | 台 | 1 |
2 | 皮清机 |
| 2009 | 台 | 6 |
3 | 125皮清机 |
| 2009 | 台 | 1 |
4 | 打包机 | YD200 | 2009 | 台 | 1 |
5 | 打包机 | YD400 | 2009 | 台 | 1 |
6 | 清绒机 |
| 2010 | 台 | 2 |
7 | 地磅 | 80T | 2009 | 台 | 1 |
以上标的实行整体拍卖,整体拍卖起拍价:12.5063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0.0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参与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沙市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重要提示:保证金大额支付需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办理U盾,然后在电脑上选择网银支付(网银支付限额http://www.gpai.net/sf/help.do?Action=bank)。
企业参与竞买,建议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沙市区人民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公拍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0-3720
四、拍卖财产已知瑕疵:
标的物部分被人为拆走,有些成套设备缺少部分配件。拍卖、移交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优劣,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成交后,若标的物移交时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与《拍卖公告》描述不相符时,则以移交时的现存实物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拍卖成交款。
拍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的品质优劣,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标的物的移交工作。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法院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前以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3年2月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荆州沙北新区支行,账号:623263760010411837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15342960221 丁女士
0716-8255770 彭法官
监督电话:0716-8263454 /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此公告在“公拍网”上发布。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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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8日10时至2023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gpai.net/sf/,户名: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网络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特别提示
1、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勿以文件冗长、繁琐而忽视某些条文,以免引发争议或诉讼。
2、竞买人需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充分、仔细的了解,在参与竞拍时必须充分考虑标的在交易时可能发生价值变化、异动的风险,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中作了详尽的说明。人民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踏勘,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参加竞拍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不持异议。同时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愿意承担该标的物由于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的风险。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竞买人必须对本次拍卖涉及到的有关资料保密。
5、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恶意竞价,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拍品须知
1、本次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进行,不包括本标的物简介未做说明的设备、配件、物资等。上述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是依据《价格鉴定意见书》上载明的数据及信息,仅供参考。拍卖的最后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所发生的关联税金及费用。
2、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标的物的移交、拆卸、运输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需在移交之日起15日内将设备运离,否则须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并须按日缴纳看管费。
标的物清场移交、拆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承担上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与法院无关。且买受人在将标的物搬离后,必须将现场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弃物清理干净。
3、沙市区人民法院不保证标的物真伪及品质优劣,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和瑕疵担保责任,不承担标的物配件不全、修理、退换责任和售后服务,不提供标的物销售增值税发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及其他人因使用标的物产生或造成的人身安全及损害与法院无关,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有关说明事项
(一)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竞价开始前暂缓、中止拍卖程序或撤回拍卖,竞买人必须承诺无条件认可。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不承担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二)竞买人应在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后、对《竞买须知》披露的内容不持异议,自愿遵守《竞买须知》的相关规定。
四、竞买报名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沙市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重要提示:保证金大额支付需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办理U盾,然后在电脑上选择网银支付(网银支付限额http://www.gpai.net/sf/help.do?Action=bank)。
企业参与竞买,建议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沙市区人民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公拍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0-3720
(二)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1-2天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锁。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详见公拍网司法拍卖竞拍保证金须知:http://www.gpai.net/sf/help.do?Action=n-rule2)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规则
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报价期结束后,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为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首次出价者不可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下再次出价,需有第二人应价后可再应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连续出价。
六、成交确认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拒不签署的,法院将依法追索买受人给委托法院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成交价款结算及拍卖标的移交
1、买受人须在2023年2月6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户 名: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荆州沙北新区支行
账 号:6232637600104118378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以冲抵成交价款。
2、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买受人支付的成交价款凭证出具《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持《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资料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3、买受人付清余款后自行办理标的物的清场移交工作,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价设备
竞买人应在正式竞价开始前,保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能够持续正常运行。网络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应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十、相关责任
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因不可抗力、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的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如发生下列情形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未认真阅读或及时关注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相关信息的;
2、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未能参与竞价的;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网络异常及开启无关应用软件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4、因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互联网环境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良竞价后果等情况的;
5、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网站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站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竞买的。
十一、违约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竞价中止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网络竞价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等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竞价中止,则当场网络竞价结果无效,由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当即通知竞买人另择日期重新进行网络竞价,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
以下信息摘自由湖北华典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鄂华价鉴字【2022】第135号《价格鉴定意见书》 | ||||
拍品名称 | 湖北白银西湖棉业有限公司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西湖村的机械设备一批 | |||
拍卖依据 | 司法裁定 | |||
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 | 1、标的物部分被人为拆走,有些成套设备缺少部分配件。拍卖、移交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优劣,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成交后,若标的物移交时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与《拍卖公告》描述不相符时,则以移交时的现存实物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拍卖成交款。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进行,不包括本标的物简介未做说明的设备、配件、物资等。上述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是依据《价格鉴定意见书》上载明的数据及信息,仅供参考。拍卖的最后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所发生的关联税金及费用。 3、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标的物的移交、拆卸、运输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需在移交之日起15日内将设备运离,否则须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并须按日缴纳看管费。 标的物清场移交、拆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承担上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与法院无关。且买受人在将标的物搬离后,必须将现场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弃物清理干净。 4、沙市区人民法院不保证标的物真伪及品质优劣,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和瑕疵担保责任,不承担标的物配件不全、修理、退换责任和售后服务,不提供标的物销售增值税发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及其他人因使用标的物产生或造成的人身安全及损害与法院无关,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一切法律责任。 |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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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1月29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湖北白银西湖棉业有限公司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西湖村的机械设备一批”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何顺,竞买号:V4854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25663元(壹拾贰万伍仟陆佰陆拾叁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3-1-29 1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