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78000 |
起拍价:15600381.9元 | 保证金:1,560,000 元 | |
评估价:15,600,381.9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赵法官 | 联系电话:0971-4119515 |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66号18号楼共计46套房产的公告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2月11日17时至2018年2月12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66号18号楼共计46套房产(房号:18号楼1单元12123室、12124室、12201室、12202室、12203室、12204室、12205室、12206室、12207室、12208室、12209室、12210室、12211室、12212室、12213室、12214室、12215室、12216室、12217室、12218室、12219室、12220室、12221室、12222室、12223室、12224室、12301室、12306室、12307室、12308室、12309室、12310室、12311室、12312室、12313室、12314室、12315室、12316室、12317室、12318室、12319室、12320室、12321室、12322室、12323室、12324室)(未办理不动产证,建筑面积详见附件(评估报告)11-12页),宾馆,商业综合楼,商业用地。
起拍价:15600381.9元,保证金:1560000元,增价幅度:78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1月11日起至2018年2月1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2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八、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2月1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转账或者pos机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青海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400080793511014)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71-41195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71-4119515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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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卖须知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2月11日17时至2018年2月12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66号18号楼共计46套房产(房号:18号楼1单元12123室、12124室、12201室、12202室、12203室、12204室、12205室、12206室、12207室、12208室、12209室、12210室、12211室、12212室、12213室、12214室、12215室、12216室、12217室、12218室、12219室、12220室、12221室、12222室、12223室、12224室、12301室、12306室、12307室、12308室、12309室、12310室、12311室、12312室、12313室、12314室、12315室、12316室、12317室、12318室、12319室、12320室、12321室、12322室、12323室、12324室)(未办理不动产证,建筑面积详见附件(评估报告)11-12页),宾馆,商业综合楼,商业用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8年2月1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2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2月1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转账或者pos机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18年2月19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东路2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青海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400080793511014 )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71-41195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71-4119515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执行案号 | (2017)青01执149号 | 执行员和电话 | 赵法官4119515 |
标的物名称 |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66号18号楼共计46套房产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66号18号楼共计46套房产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 无 | ||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无 | ||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本院首封,有处置权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无 | ||
6.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
执行员签名 赵小宁 移送部门盖章 时间:2018年1月11日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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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12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66号18号楼共计46套房产”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王琦,竞买号:G9522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5600381.9元(壹仟伍佰陆拾万零叁佰捌拾壹元玖角),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2-12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