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675000元 | 保证金:130,000 元 | |
评估价:900,2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鲁 | 联系电话:0570-3025726 |
拍卖公告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5月14日10时起至2018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衢州市官庄家园13幢1单元202室房地产。
衢州市官庄家园13幢1单元202室,房屋所有权证:200907120,建筑面积:86.62平方米。土地权证号:1-2007-3-09869,使用权类型及地类:出让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7.88平方米,终止日期:2075年04月27日。另有附属物详见评估报告(附件)。
起拍价:675000元,评估价:900200元 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及工作时间之外时间除外,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00】;有意者请联系看样。
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本标的物的使用,可能存在项目投资、项目产业、项目用地、项目用地规划指标等政策方面的要求,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开始前到相关部门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5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案执行案号:(2018)浙0802执115号。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的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缴纳冻结的保证金将退回原账户,缴纳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18年5月24日15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衢州市柯城支行,账号:1209260029200048388】。
拍卖余款未以买受人名字缴入的,必须在交汇款中注明所交款项为买受人的拍卖款。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来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与本标的物相关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0-3025726。
监督电话:0570-3026039。
联系地址:衢州市紫荆西路119号。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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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卖须知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5月14日10时起至2018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予以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提醒: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8年5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参与竞拍,如竞买成功后,网拍平台将直接生成《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5月11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由本院依法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的账户。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缴纳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将退回原账户。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将退回原账户,保证金缴纳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5月24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衢州市柯城支行,账号:1209260029200048388),并在交纳余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衢州市紫荆西路11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提醒:来前请与工作人员联系确定具体办理时间。】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出卖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垫付,待权属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凭相关票据到本院办理退付手续。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0-302603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电话:0570-3025726。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 衢州市官庄家园13幢1单元202室房地产 | |
权利来源 | 执行裁定书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出让城镇住宅用地 |
租赁情况 | | |
钥 匙 | | |
配套情况 | | |
权利限制情况 | 法院查封/抵押 | |
瑕疵情况 | ||
拍品介绍 (详见拍卖公告)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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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5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衢州市官庄家园13幢1单元202室房地产”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王林姣,竞买号:I4959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810000元(捌拾壹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5-15 10: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