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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已于2018-7-12 16:15:51更新。点击查看:存档版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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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宜秀区文苑路弘信.嘉禾园3幢一层10室、11室非住宅用房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244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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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515562056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5000
起拍价:2443072 保证金:250,000 元
评估价:3,817,3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怀宁县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515562056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怀宁县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201871216时起至201872716时止公告期15天届满后,2018730日上午10时起至2018731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www.gpai.net/)对被执行人 李冰、杨淑霞所有位于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弘信.嘉禾园3幢一层10-11室商业用房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弘信.嘉禾园3幢一层10-11室,

评估价:381.73元,保证金24万元,增价幅度12000元。

起拍价:2443072元,系第二次拍卖。

标的物位于1.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弘信.嘉禾园3幢一层11房地产权利人:李冰、杨淑霞。房地权证:宜房字第50111039号、50111040号。建筑面积:105.83㎡,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非住宅。评估价2264万元。2、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弘信.嘉禾园3幢一层10室,房地产权利人:李冰、杨淑霞。房地权证:宜房字第50111041号、50111042号。建筑面积:72.61㎡,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非住宅,评估价:155.33元,。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该房产目前现状为正常使用状态。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1872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时间为2018727日下午17)或自行前往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特别提醒: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均需开通公拍网账号,并需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线竞价开始前5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怀宁县人民法院,账号:10048801226001000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怀宁县支行),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管网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院咨询电话:0556-46379318:30-11:30  14:30-17:30

网拍辅助机构:安徽宇爵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15155620568

                                               怀宁县人民法院

                                              2018712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怀宁县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

 

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拍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按公拍网平台提示以实名向公拍网平台支付系统交纳竞买公告所确定的保证金报名,公拍网平台支付系统会冻结该笔款项。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公拍网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公拍网平台将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起拍前三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已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按增价幅度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拍卖成交的,由公拍网平台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由公拍网平台支付系统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价款,剩余价款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公拍网平台支付系统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由公拍网平台支付系统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领取成交裁定书、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领取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公拍网平台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不含税,不提供发票),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公拍网平台客服;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0556-46379318:30-11:30  14:30-17:30

对标的物咨询及看样请联系安徽宇爵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15155620568

 特别说明: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及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权利负担已在拍卖公告和标的物介绍里说明,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竞买人应对帐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帐号及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和体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点击应价不得低于竞价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应价系统竞价设定程序操作。

  (九)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公拍网平台及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

  ②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毁损;

  ③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

  ④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

  ⑤竞价人使用的计算机等功能设备、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

  ⑥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十)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房产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弘信.嘉禾园3幢一层10室、11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7)皖0822981号之一

 

产权证号

宜房字第50111041号、50111042号、50111039号、50111040

 

标的所有人

李冰、杨淑霞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18315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非住宅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户口情况

不详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017)皖0822981号之一;2、《评估报告》皖正房评报(2018)字第A0026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证载面积:1072.61平方米,11105.83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

104.28平方米,116.23平方米

房产年龄

登记时间:2013320

装修情况

已装修,外观详见图片;

房屋户型

详见照片;

房屋楼层

所在层/总层数:1/17

周边配套

位于宜秀区文苑路,距离大桥中心学校约150米,附近有23路、32路公交,距公交车站约200

其他介绍

周边道路划有临时停车位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万元

50111039-40226.4万元,50111041-42155.33万元

其他费用情况

房产过户税费、水、电、物业等欠费均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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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怀宁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7月31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宜秀区文苑路弘信.嘉禾园3幢一层10室、11室非住宅用房”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李毛根,竞买号:H2980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443072元(贰佰肆拾肆万叁仟零柒拾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怀宁县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7-31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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