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578795.28元 | 保证金:100,000 元 | |
评估价:1,033,563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樟树市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刘 | 联系电话:18979580742/0795-7350643 |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樟树市四特大道202号(新天国际)B15栋1-802号及储藏间的公告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7日10时至2019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樟树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sf/court.do?id=1765 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樟树市四特大道202号(新天国际)B15栋1-802号及储藏间,总面积154.7㎡。评估总价:1033563元。起拍价:578795.28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请认真阅读标的物介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5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我院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清场困难。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属转移产生的费用的具体情况,请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7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樟树市支行,账号:360501820350000003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95-7350643
18979580742
咨询旺旺:樟树市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795- 735059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淦阳路13号
网址: http://www.gpai.net/sf/court.do?id=1765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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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7月7日10时至2019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樟树市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sf/court.do?id=1765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参加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樟树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樟树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9年7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二人以上合伙参加竞买的应委托代理人或确定参加竞拍人,并在开拍前到本院执行监督科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以参与竞拍的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7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7月1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樟树市支行,账号:36050182035000000337),并等待本院案件经办人的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地址:樟树市淦阳路1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具体情况到相关部门咨询。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5-735059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刘女士:18979580742
法院电话咨询:0795-735064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樟树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标的物介绍
拍品名称 | 樟树市四特大道202号(新天国际)B15栋1-802号及储藏间 | |
权力来源 | 抵押、法院查封 | |
权证情况 | 已办理相关权证 | |
拍品情况 | 地址 | 樟树市四特大道202号(新天国际)B15栋1-802号及储藏间 |
产权证号 | 赣(2018)樟树不动产权字第0001008号 | |
面积 | 房屋面积130.13㎡、储藏间面积24.57㎡ | |
权利限制情况 | 法院已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房屋坐落于樟树市四特大道202号(新天国际)B15栋1-802号,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储藏间进行拍卖。建筑物基本状况:楼层:总层数为8层,标的物所在层数为第8层,储藏间所在层数为第1层;建筑结构:钢混;建成年份:2010年;建筑面积为130.13平方米;储藏间面积为24.57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赣(2018)樟树不动产权字第0001008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该房屋是商业用地,年限为40年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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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7日至2019年7月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樟树市四特大道202号(新天国际)B15栋1-802号及储藏间”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曾桂梅,竞买号:F1177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78795.28元(伍拾柒万捌仟柒佰玖拾伍元贰角捌分),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樟树市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7-8 1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