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6000 |
起拍价:680414元 | 保证金:60,000 元 | |
评估价:850,518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福清市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杭州早哈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联系电话:15060691029/0591-85160826 |
福清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福清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环岛西侧,福平大道北侧流水两岸综合商业(海西·龙凤湾)一期3#楼1057办公用房的公告
福清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5日10时至2021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清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1/08;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清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环岛西侧,福平大道北侧流水两岸综合商业(海西·龙凤湾)一期3#楼1057办公房产。
房产面积及价格见下表:
楼层 | 楼号 | 层高 | 套内面积(㎡) | 公摊面积(㎡) | 产权面积(㎡) | 评估价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元) |
10 | 1057 | 5 | 50.19 | 18.65 | 68.84 | 85.0518 | 68.0414 | 6 | 6000 |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12小时向福清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清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杭州早哈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初步定为2月2日,请提前预约),联系电话:1506069102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该拍卖房产未经建设单位办理首次登记,法院依法按“现状处置”,买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返还。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卖方(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环节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税、费发票,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交,请提前向本院提出延期申请,逾期未提交的且未向本院提出延期申请的,该款项将作为执行款用于偿还债权,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另行向卖方主张权利。在过户过程中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未明确交付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委托法院仅提供有关执行文书,但不保证标的物权权属变更手续能否顺利办理,竞买人应当自行向有关部门询问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程序。“早哈助拍”将在15个工作日内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办证事宜。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1年1月31日17:00时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2月2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福清市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
收款账号:13150101040016978
开户联行号:10339101501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十六、本标的物价值依据福建国典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国典鉴字[2020]第102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十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设备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5060691029(杭州早哈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0591-85160826(郑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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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福清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福清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环岛西侧,福平大道北侧流水两岸综合商业(海西·龙凤湾)一期3#楼1057办公用房的拍卖须知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5日10时至2021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为福清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环岛西侧,福平大道北侧流水两岸综合商业(海西·龙凤湾)一期3#楼1057办公用房。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清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福清市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收款账号:13150101040016978),缴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杭州早哈科技有限公司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过户、办证等事宜。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2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1-85160826郑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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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福州市福清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环岛西侧,福平大道北侧流水两岸综合商业(海西·龙凤湾)一期3#楼1057办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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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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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2019)闽0181执4094号法院执行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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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元裾房地产开发(平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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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1.办公 2.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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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空及落户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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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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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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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情况 |
详见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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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已被福清市人民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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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执行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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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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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对象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环岛西侧,福平大道北侧流水两岸综合商业(海西·龙凤湾)一期3#楼1057办公用房。 土地四至:东至环岛东路、南至麒麟大道、北近金田路、西至山门路。土地使用权类型:五级商服用地,建成日期:2021年6月,房屋结构:条状钢混结构,所在层10层/总楼层19层、层高约5.0米。房屋朝向:北。装饰装修:毛坯。周边配套:小区种植有花圃等景观,小区设有信报箱、配有中心花园等,配有专业物业管理。 估价对象所在土地形状较规则,呈四边形,平地,地势一般,地质情况一般,土壤未受污染,开发程度已达“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地上建有数栋商业楼。 建筑面积及价格见下表:
评估基准日期:2020年7月9日。 特殊说明: 1、交易前后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各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向相关部门咨询、实地查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认可,一切瑕疵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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